『壹』 什麼文化遺產正在消失
我國城市保護歷史文化遺產面臨的問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加速,近20多年來,我國城市有了巨大的發展和變化,成績是輝煌的,有目共睹。但是也要看到,不少城市和地區,只顧單純的經濟開發,只顧規模的擴張,而忽視對歷史文化遺產、對城市特色的保護,破壞也是十分嚴重的,值得引起高度重視。帶有共性的問題: 一是建設性的破壞。有的城市在舊城更新(我不贊成用「舊城改造」的提法)和房地產開發中,不切實際地搞所謂大手筆、大氣魄,進行大拆大建,過度開發。實質是打著建設開發的旗號,進行的歷史大破壞,導致有些歷史文化名城面目全非,失去原有的文化韻味。城市要發展,舊城要更新,勢必要拆遷一些民宅民居和一些失去歷史使用價值的老建築。但是不能清紅皂白不分,為了開發商的需要,為了出賣土地,籌集資金,把一些古建築和一些有歷史意義的遺跡,一些珍貴的歷史街區,在推土機面前斷魂消失。舟山定海一條未被鴉片戰爭毀掉的古街,在某位市長先生的一聲令下被夷為平地。這類事例在全國決非個別。有些歷史名城、名街正在遭受被推土機鏟掉、被大鐵錘毀掉的悲慘命運。有的名城一邊在大搞「故城尋夢」活動,一邊在大拆舊城,讓人一籌莫展,不知何處「尋夢」。一個文化名城失去了歷史文化遺產,就象一頂美麗的皇冠,失去了光彩奪目的珠寶,就不可能再閃光。中華民族文化的瑰寶毀在我們這代人的手裡,這是多麼令人焦心、痛心啊!周干峙院士對這種現象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名為新思路、新風格,實為對本國文化的無知,是一種文化虛無主義的表現」。另一個奇怪的現象是,對真古董不珍惜,卻又拚命地熱衷於建造假古董,搞一些不淪不類的東西,還標榜是所謂「政績」。其實假古董既不代表古代文化,又不代表現代文化,而是勞民傷財。甚至連自然景觀也要造假,前一陣不是有人要給「巫山神女」塑像,據說要花4億元製造一個「人造巫山神女」,有什麼必要呢?幸好此項目已叫停。許多好端端的自然景觀、人文景觀,不去尊重愛護它,卻要去搞不三不四的人造景觀。有的城市拆的是寶貝,造的卻是假貨,可說是地道的以假亂真,不知道決策者究竟是一種什麼心態。說到底,恐怕是缺乏素質,缺少文化。 二是改善市民居住環境與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缺乏妥善協調。在北京,常常遇到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就是胡同該不該拆,要不要保護。有人持肯定意見,有人持否定意見。有人強調要保護,有人就指責你不關心群眾生活,你沒有住過胡同。本人有幸,20世紀50年代,一進北京就住在胡同里,我深感胡同的居民生活條件的難處,特別是一些危舊房,極需要維修改善,這是共識。但是不是只有拆胡同才能解決呢?本人以為並非如此。從根本上提高胡同居民的生活水平,在於減少胡同居民,降低舊城區人口密度,拆除違章建築,改善胡同建築的內部設施,增加一些便民設施,如自來水、燃氣、廁所等。人們希望修整與恢復老式民居四合院的美好生活環境,而不在於毀滅胡同。北京如果胡同都沒了,光留下個故宮,或再加幾個盆景,還能說是保持了古都風貌嗎,其他城市也是如此,如果老城區都拆光,新建築全覆蓋了老城區,那還有這個城市的什麼歷史,還有什麼特色。到處高樓林立,舊貌換新顏,似乎是一派新氣象,其實文化底蘊很差,千城一面,千樓一面,千街一面,除了趨同,還是趨同,失去城市的固有個性與文化。不僅如此,現在有些歷史文化名城,商業氛圍越來越濃,而文化氛圍卻日益淡化。麗江古城是世界歷史文化遺產,古城保護得不錯,但古城內一個商店接一個商店,文化氛圍不濃,不能充分反映古城的特色,這是令人遺憾的。 三是法制不全,執法不力。保護歷史文化遺產需要多管齊下,尤其是要依法管理。對於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重要的是要加快立法。為什麼許多重要的文化遺產,許多市縣領導,甚至鄉鎮領導一句話就能化為烏有。就是因為沒有明確具體的法律條文來管理,而是權大於法。文化遺產不僅要由行政法來保護,而且要用刑法來保護。對於嚴重損毀破壞歷史文化遺產的行為應規定為犯罪,應給予刑事處理。因為文化遺產是最稀缺資源,具有唯一性、獨特性和不可再造性,也是不可替代的。它的價值是難以用金錢來估量。毀壞遺產的人所造成的損失有甚於貪污受賄。毀滅歷史文化的幹部要象對待貪污腐化的幹部一樣,受到嚴懲。所以必須要有嚴格的法律和監督機制來加強對遺產的保護。始終要把保護放在第一位。特別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不僅包括文化遺址本身,而且還應涉及周圍自然環境的保護。
『貳』 關於歷史文化遺產的開發的問題
歷史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長期形成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傑作,毀之不再生,催之不可成。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讓她們在今天現代化中繼續發光,正是一種現代文明的象徵。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與現代化建設似乎是一對矛盾,但實踐證明兩者完全可以共存共榮,互相促進。-二百年前,歐洲人在產業革命初期也曾大肆破壞古建築古城堡,不過他們很快覺醒,從法律制度和市民意識上著手,嚴加保護。今天,一批批中國人去法國、英國、義大利等國,看到的是古與今、舊與新之間的和諧生輝,古城區的原汁原味,幾乎看不到拆房擴路的"舊城改造",然而那裡照樣遊人如織,環境優美,經濟發達。可是,我們不少人考察回來後只記住高樓大廈,忘記了保護歷史。中國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這些年文物保護成績是顯著的,同時對文物"建設性破壞"的情況也令人吃驚。中國現有21處世界遺產中,浙江還是空白。其實浙江是文物大省,杭州、紹興、定海、塘棲等地的古城區,原先足以與平遙、麗江媲美,甚至更有優勢。她們躲過了自然災害、政治運動,卻倒在現代化建設的誤區中,真是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子孫後代,實在令人遺憾。搶救歷史文化遺產確實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了《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從法律上築起了又一道保護的"屏障"。只要我們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歷史文化遺產就會得到很好的保護。
為什麼歷史文化遺產的破壞屢禁不止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處理好如何看待"政績"的問題。客觀上,"父母官"有壓力,總想在任期內改善群眾生活條件和市容市貌。這當然是好事。我們不但不反對,而且要盡力支持,問題是怎樣正確認識並把握"政績"。我認為,建設新城是政績,保護古城、留住中華民族的優秀遺產也是政績,後者做起來更不容易,更需要有遠見。紐約、香港歷史很短,是在海島、沙灘上建成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倫敦、巴黎、羅馬歷史悠久,精心呵護古城,同樣可以成為著名的國際大都市。周庄、西塘等江南6個古鎮,今天名聲大振,成為旅遊熱點,其實浙江原來條件更好的古鎮有不少,但都被以"破舊"、"落後"等借口一一拆毀掉了。這些古鎮雖然面貌一新,但沒有特色和知名度,也沒有遊人和吸引力。城市化進程中必須注意保護歷史,堅持特色,而百城一面、千街一面正是現代化的一忌。杭州是有2200多年歷史的古城,有層層疊疊的歷史積淀,不能將精華與糟粕一起扔掉,在古城區內不宜採用深圳、上海浦東等新興城市的辦法。仇保興同志到杭州上任不久,就與其他市領導在記者來信中批示緊急保護河坊街及其附近地區,保古城建新區,進而將西湖申報世界遺產提上議程,邀請國內外專家獻計獻策,這適合時代潮流,符合民心,我看這就是一大政績。
對外開放使我們意識到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艱巨性,然而,我們不少人在觀念、行為上仍處於一種蒙昧或自然滿足的狀態中。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和西湖申報世界遺產,是杭州在21世紀進一步對外開放,成為國際性的風景旅遊城市的關鍵性步驟。因此,從現在起,有關的各項工作就應當按世界遺產的標准來衡量,與世界接軌。踏踏實實,一步一步努力,再大的困難也會變小,再小的希望也會增大,直至成功。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利在當代,功在千秋。
http://www.zjol.com.cn/node2/node2352/node2354/node15917/userobject12ai146874.html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TR-c/17392.htm
http://www.xkdesign.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114
【前言】2004年,全國政協圍繞國計民生的一些重大問題,深入調查研究,積極建言獻策,提出了不少重要的意見和建議。其中,有一項是《關於歷史文化名稱保護的考察報告》。報告列舉了當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並對其中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主要原因進行了分析。報告提出:盡快審議頒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建立保護狀況年度報告制度、抓好規劃的修編和落實、強化整體保護意識、拓寬保護資金的渠道、加強宣傳教育工作等建議。
從歷史文化名城,我們自然聯想到全部的文化遺產。近來,雖然不斷有北京故宮、西藏布達拉宮等文化遺產大修的好消息,可是就在「兩會」召開之際,從山西傳來一個不諧和音:坍塌近五個月的平遙古城南門東側的城牆在事隔五個月之後仍然沒有得到修復。 平遙城牆危機再回首
2004年10月17日,世界文化遺產平遙古城的南門瓮城外側東部一段東西長17米、厚3米(總厚度5米)、高10米的一段城牆突然垮塌。當時接受采訪的平遙文物局副局長李樹盛說,牆體倒塌主要有四大原因:其一,倒塌處牆體比周邊牆體斜度小,不結實;其二,倒塌處外牆牆體酥鹼重;其三,倒塌牆體內的夯土太松,出現滑坡現象對外牆磚產生側壓也就是說,他認為城牆的坍塌屬於「自然坍塌」。
還有的專家表示:城牆的坍塌源於古代的「豆腐渣」工程。「修建牆體時,內部採用了當地的材質,並不適合用來砌城牆。從坍塌的牆體中看到,磚石里包著的其實是圬土,摻雜雜質特別多,而外面的砌磚也不規范,在鹼性較重的環境下風化,會發生突然坍塌。」。
坍塌之後,當時有關部門曾表示十天半月內就會制定出修復方案,天氣上凍前就會修復這段城牆。然而冬天過去了,春天也快來了,這個已經大病的世界文化遺產仍處在無期的等待當中。
從當時城牆的驚人坍塌,到近半年的時間坍塌的城牆得不到修繕。這究竟是為什麼呢?聯系一段時間以來,發生在全國不同地區文化遺產身上的咄咄怪事,我們以為:管理部門大撒把、旅遊公司對文化遺產掠奪性的開發和相關部門、企業狹隘的保護觀念是文化遺產保護的三個瓶頸。 如何突破這三個瓶頸,也是今後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必須解決的問題。 管理部門需綳緊「文物保護」的弦
歷史文化名城即使列入了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日常的管理保護還是由文化遺產所在地的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門來負責。因此,名城所在地的管理部門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態度和管理措施就和文化遺產的生死存亡直接相關。
平遙坍塌後,不管是「自然倒塌」說,還是「古代豆腐渣古城」說,都認為古城的坍塌是時間惹的禍。按照他們的說法:古城歷經幾百年的風雨,今天塌了,應該是最自然不過的事情了。雖然當時有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冬天之前一定會修復坍塌的古城,但他們若有若無的推卸責任的態度還是讓關心古城的人們感到了些許的擔憂。古城倒塌,今人不與其責怪修了「豆腐渣古城」的古代工匠(姑且不論平遙古城是否真的就是豆腐渣工程),不如多想想自己在管理和維護古城工作中有那些不足。在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維護世界文化遺產的前提下,只有多從自己的工作中找問題才是一種務實、誠懇的態度。
2003年,世界文化遺產、武當山古遇真宮發生火災,使得武當山古建築群中的重要宮廟幾乎燒毀殆盡。記者采訪得知,火災發生的時候,遇真宮唯一的文物管理人員正在老家操持女兒的婚事。火災發生以後,聯合調查組成員、省文物局某官員雖然比較快速的趕到火災縣城進行調查,但采訪要求被他拒絕了的記者卻發現,該官員根本不是急於調查、了解情況,而是在寬闊的地方炫耀起了自己開車的技術。上面的例子雖是特例,但從細節中我們看到管理部門和具體負責文物保護、考察的工作人員顯然並沒有把文物保護放在心上,甚至調查文物被毀的原因還不如他炫耀車技重要。文物保護的急迫性在有些管理部門哪裡並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在城牆坍塌以前,平遙古城已經年久失修,城牆上有的裂縫能伸進一個拳頭,城牆的坍塌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管理部門失職的集中體現。我們感到: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門提高對文物保護重要性的認識,並且在日常瑣細的工作中體現出對文物保護工作的認真負責精神,時刻綳緊文化遺產保護這跟「弦」,才是所有文化遺產之幸、所有關心文化遺產的人們之幸。
態度是一方面,具體的管理、保護措施又是一方面。在近幾年發生的文化遺產遭到破壞的幾個事件,比如平遙城牆坍塌、武當山遇真宮火災和孔廟文物被毀等,無一例外的,文化遺產的具體管理和保護的職責全都游離於當地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門的直接控制之外。平遙古城各景點的經營權屬於「平遙古城旅遊股份有限公司」,武當山遇真宮的使用權被文物管理部門轉讓給一家私立武術學校,「三孔」(孔廟、孔府、孔林)的管理開發歸中國孔子國際旅遊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管理部門大撒把,把這些世界文化遺產交給以開發而不是保護為職責的旅遊公司、民營單位,出問題似乎只是時間問題。
管理部門當甩手掌櫃,根本原因是由於缺乏保護文化遺產的資金。轉讓一下或者出讓給公司,就能獲得不錯的收入。在這種情形下,保護和開發似乎成了雙生子,可是那究竟是怎樣的一種開發呢? 掠奪性開發之禍
說起文物保護,資金問題是一個既尷尬又必須面對的問題。地方政府每年的財政預算有限,可是令人不解的是:在有些地方,文物保護的預算總是被安排在最無關緊要的地位。這樣就形成了由於不影響政績和經濟效益而得不到重視、得不到資金,又由於得不到資金而很難吸引人去關注文物保護工作。這是不是說,文物保護就註定「挨餓」呢?
有的地方是這樣的。
2005年1月,寧夏境內一段明長城被修路的挖土機毀壞近70米。當地的管理部門中衛博物館負責人介紹說:由於人手有限、資金短缺,要把長達160公里的明長城保護完好卻實是件難事兒。由於風沙的侵襲,不少明長城遺址已被沙土掩埋,管理人員都要仔細辨認才知道是不是明長城的遺址。日常管理只能是破壞後的追究處罰,很難做到有力的保護。這可能是全國很多文化遺產面臨的窘境。據悉,平遙文物局每年財政經費勉強維持日常辦公,根本沒有能力對古城建築進行日常監測監護。
但這並不是問題的全部。
平遙政府出於募集資金的目的,把古城所有經典的經營權包給一個旅遊公司,可是據公司負責人介紹,古城每年多達數千萬元的門票收入中向政府上繳的部分逐年增加,此外還要支付員工工資、股東收益,剩餘部分主要用於旅遊開發運作。打古城的牌、利用古城賺錢,最終賺到的錢卻很難用到古城保護上面。也就是說,以保護資金不足的名義開發旅遊,最後卻把文化遺產當作搖錢樹。這樣的開發,不如說是對文化遺產的「敲骨吸髓」。
比起資金短缺的危機,這種「窮廟富方丈」式的「資金危機」更值得我們警惕。因為這背後是赤裸裸的利用古城撈錢,卻不負擔起保護、維修在責任,無異於竭澤而漁。這種對文化遺產掠奪性的開發是比「資金缺乏」這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更值得解決的問題。 狹隘的保護觀念
不少平遙的老百姓認為,古城南面的「下沉式廣場」的施工與城牆倒塌密切相關。南城門外已經被挖下去三四米深,城牆在雨季免不了被淹。在坍塌百米左右的地方能明顯看到大型機械挖掘過的痕跡。一邊是急待維修保護的古城,一邊是現代化的挖掘機在施工,文物保護的口號可能就在隆隆的機器聲中像一個肥皂泡,被吹得無影無蹤了。我們慶幸的是:畢竟挖掘機鐵臂還沒有伸到古城的身上。可是,有關人員狹隘的文物保護觀念讓人啼笑皆非。在他們看來,文物保護沒有錯,他們支持。可是,他們更認為:文物保護也不能阻擋他們開發新的樓盤。且不說在古城鄰近施工很容易危機古城的安全,可能按照開發商的邏輯:只要沒有直接破壞古城就行了唄?孰不知,文物保護不是孤零零的保護一個舊城、保留一個古董,文物保護包括保護文化遺產周邊的生態和文化。想像一下:如果古城周圍高樓林立,玻璃幕強雲集,那被圍堵在中間的古城成了什麼?
這一點從古城麗江的發展也可以看出來。1997年,剛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麗江城還保持著原生態的民居、民俗,是一個普通人生活的地方。2004年,筆者到麗江的時候,除了極富特色的民居、納西人的服飾等之外,古城依然完全變成了一條條的商業街。這里,除了需要反思旅遊開發的邊界之外,以為保護了古城的硬體、不顧古城文化的保護是今後保護文化遺產的新課題。
這是從宏觀的角度說。在保護遺產的細節上,也存在諸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
2003年7月,南京明孝陵免費開放三天,慶祝「申遺」成功。日遊客量驟增加一百倍,一時間孝陵內亂做一團,許多文物備受蹂躪。這種野蠻無序的開放也反映了保護觀念上的偏差。在日本有的山洞裡保存著一批擁有100年歷史的精美壁畫,管理部門規定:每天只允許10人參觀,且必須跪下觀看,鼻子蒙上一方軟紙,停留不得超過15分鍾。因為遊客呼吸的水汽侵蝕了壁畫。一邊是以為「申遺」成功了,保護的職責就已經大功告成,一邊是謹小慎微,生怕把文物的原狀改變一點點。文化遺產的命運如何,可能就全系於管理部門的一念之間了。 相關鏈接一:歐洲人用法律保護歷史
歐洲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體系是在實踐中不斷擴展的,體系的關鍵就是立法。在保護體系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幾乎每確定一個保護概念,隨之便會有一系列相應的法規、條例、政令等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各個層面做出相應的規定。歐洲歷史文化保護的立法思路非常明確,它強調保護工作不是獨立進行而是多元的,將保護與資金、住宅建設、稅收、政府職能、公眾參與等聯系起來,目的是為保護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整個體系使得保護工作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政府和民間的力量都得到充分的發揮。保護體系涉及到的制度、環節,如保護內容的形成及確立、保護機構的職能、保護行政管理體系、資金保障體系、監督體系、公眾參與體系等,都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下來,從而為保護工作提供了重要基礎和保障。
在歷史保護的行政管理體系方面,義大利、希臘、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國的法律均規定,文化遺產部門管理遺產,其他相關部門在自身職責范圍內協助或監督其工作:城市規劃部門主管古城保護及城市景觀保全等內容;旅遊部門只負責歷史文化遺產的促銷,不參與遺產的直接管理。
在資金保障體系方面,資金補助的規定是保護法律的重要內容之一,立法中明確規定保護對象的資金補助額度和數量,為保護資金來源的長期穩定提供了法律依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撥款通常是保護資金最主要的來源,款項數額巨大;同時以國家投資帶動地方政府、社會團體、慈善機構及個人的多方合作投資的方式也存在;各類相關政策的制定也為文化保護提供了多渠道、多層次的資金籌措方式,如減免稅收、貸款、公用事業撥款、發行獎券等,使資金得到有效保障。據統計,近年義大利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投入平均每年在50億歐元以上。可以說,歐洲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之所以走在世界的前列,這是同其連貫嚴格的法律、健全的保護機制、高效的管理機構、充足的資金保障所分不開的。
——摘自廣東省城市規劃建設考察團《歐洲人用法律保護歷史———南歐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考察報告》 相關鏈接二:如何理順文化遺產的管理體制
在我國,文化遺產的管理和經營制度還不夠完善。具體應注意解決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按照文化遺產的價值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對於不同等級的文化遺產,管理制度也應有所區別。對於高級別遺產,應向上集權;對於低級別遺產(尤其是具有遺產要素的土地資源),應向下放權。單一的政府管理體制,無法管理各級文化遺產,也管理不好它們。
二是以法規與標准進行管理。法規不僅要有制約作用,還要有指導、引導作用。既要指出不能怎麼干,又要指出應當怎麼干。管理標准應當是可操作的。
三是應與時俱進地進行管理。文化遺產事業已不僅是文化問題,經營問題、市場問題、非營利制度問題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系問題,均成為現代的文化遺產管理的主題。另外,對文化遺產概念和保護概念的認識,也在不斷擴展和深化著。這一切都要求文化遺產管理制度應當與時俱進。
四是根據中國特點進行管理。我國在改進文化遺產管理時不能一味照搬發達國家的制度與標准,應該以我國的獨特性去補充和豐富世界遺產事業。
——摘自中國社會科學院環境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徐嵩齡《文化遺產的管理和經營制度應解決四個問題》
『叄』 對歷史文化遺產應該以保護為主的辯論稿
歷史文化遺產應該以保護為主。(我個人本身也是這樣認為的)
歷史文化遺產,能叫『歷史文化遺產』的就是古代的東西,是祖先們留給我們的,是經歷了幾百上千年而至今仍在的東西,是沒有備份,獨一無二的。正是這獨特性和唯一性決定了歷史文化遺產應該以保護為主。
秦兵馬俑,現今建了個博物館來保護,而且開發成旅遊景點,可謂保護和開發拿捏得最好的範例。可秦兵馬俑原本身上是有顏色的,但一出土就急速氧化了,變成現在的土灰色一片,因而秦兵馬俑的四號坑是還沒有開掘的,一號坑也有一些仍復埋在土裡的,這些都是出於對文物的保護為主。如果是開發為主,秦兵馬俑博物館大可全部開挖出來,甚至還有可能挖出些什麼寶貝呢。
現在我們的文物保護技術仍未成熟,兵馬俑身上顏色沒能保住。古代的絹或錦,一出土就退色,變脆,也沒能保住。明定陵在國家主持下開發,但神宗的遺骨、壽衣等,也沒能保住。莫高窟的壁畫,風化和退色嚴重,還是沒能保住。還有其他很多很多,這都說明了對於歷史文化遺產應該以保護為主。因為這些東西萬一保護不好而變質了,就永遠修復不了,也沒法找第二份來代替了。這就是歷史文化遺產的獨特性和唯一性。
也是由於秦兵馬俑和明定陵的教訓,才使國家曾下令嚴禁開挖所有皇陵(否則唐乾陵早就挖了,為了《蘭亭序》這曠世國寶也值得挖了。始皇帝驪山陵也是)。故宮也是由於類似的原因而要不斷修復。否則接待遊客那麼多,故宮不修復早就殘了。
歷史文化遺產應該以保護為主,不是不開發。而是要以保護為主,開發為輔。
(我認為)可以對實物性的歷史文化遺產實施限人限時地開放參觀,西藏布達拉宮就是這樣的。甚至可以不對外開放,只對學者和有心人開放,不對普通遊客開放,天一閣就是這樣的。如果開放給普通遊客的,就要學習秦兵馬俑博物館的模式,邊開放邊修復,邊保護邊開發。各地的歷史文化遺產可以結合自己自身的情況來選擇適合自身的保護方式。
同時,國家要承擔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主要資金投入(以國家現在的能力應該可以做到),不能讓歷史文化遺產成為盈利的地方,不能讓歷史文化遺產功利化和銅臭化,要還原歷史文化遺產本身的歷史文化價值。
(以上就是在下的拙見,也是我的思路)
如果說破題立論,應該是:『歷史文化遺產』本身的獨特性和唯一性——>技術還不成熟,不能隨便亂開發(反對開發為主)——>要結合實際,以保護為主,開發為輔(提出自己的觀點)。
具體例子閣下還可以找得更多。不過要切記,是『以保護為主,開發為輔』,不是一刀切不要開發。你這辯題比反方的好辯得多了,也是現實政府提倡的做法。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和「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切實擔負起保護好民族歷史文化遺產的責任。要遵循文物保護的客觀規律,依法加強各項保護和利用工作。要正確處理經濟建設和依託文物發展的其他事業與文物保護的關系,不管如何開發利用,都要依法進行,都要以有利於保護為前提。重大的文物利用項目和活動,事先必須對其科學性和合法性進行充分的研究論證,並依法履行報批手續,防止過度和無序開發對文物造成的人為破壞。
蔡秋芳強調,要繼續嚴厲打擊各種文物違法犯罪活動。各有關部門特別是文化、文物、公安、工商、海關等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繼續嚴厲打擊盜掘、盜竊和走私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使珍貴文化遺產在我們這一代手中傳留下去。
忘記過去意味著背叛。歷史文化遺產是古人留給我們最寶貴的東西,可能是整個時代的精華,它證明了古代發展的文明程度。
歷史文化遺產能從一些方面反映當時整個時代的思想意識和精神風貌,當中蘊藏著無窮的智慧和精神的力量。重視它,就是要重視意識的作用,意識可以能動地作用於物質,即可以幫助我們能動的改造社會,創造更大的社會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社會的發展無礙於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積累,所以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能幫助我們發展社會。
歷史文化遺產也能反映當時社會的文明發展程度。了解歷史文化可以增強人們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文化認同感。有利於凝結社會文化力量,大力提高國家的文化文明,同時對於國家的下一代人才來說也是有極大意義的。
但我們也要辨證地看待這個問題,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有好的,也有不好的。對於不好的歷史文化遺產,我們應該屏棄;對於好的,我們應該大力保護。同時保護歷史文化遺產需要耗費大量的社會財富和力量,國家的能力是有限的,作為國家人民的我們也應該盡自己的最大能力去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中國文化中的詩詞,聯對,燈謎等等絕對應該保護;不過像裹腳這一類恐怕就不能保護了。
歷史文化遺產這些東西,失去就不會回來了,留給後人我們當然要保護起來了!
歷史文化遺產是證明古代發展的文明程度,能讓後人更好的研究古代歷史,更能讓人清楚地知道當時的文化發展程度,所以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也能讓我們的後代看到當年先祖的輝煌,以利於今後的科研。
【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規定,屬於以下各類內容之一者,可列為文化遺產】:
1、 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穴、住區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
2、 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築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系的建築群;
3、 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在一些歷史文化名城的建設發展中,出現不少大規模毀壞古城區的情況,這更是在認識上存在誤區。由於歷史原因,古城區往往是所在城市的中心區。因此當城市發展需要擴張、改造時,古城區就被視為「黃金地段」而首當其沖。以這種城市發展思路在古城區大肆開發的結果是,人流、車流依舊集中在老城區,由城市人口膨脹帶來的交通擁擠、基礎設施不足等一系列問題仍然不能根本解決,而對歷史文化遺產的破壞卻是毀滅性的。例如蘇州原來走的就是改造古城區的路子,結果發現無法徹底解決城市發展的問題,又回過頭來再去開發新城區。但是2500年歷史的古城風貌已經面目全非,河道大量被填,「東方威尼斯」也是徒具其名了。
事實上,城市發展和保護並不是一個絕對的矛盾,至少不是根本性的矛盾,出現的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這一點上,中外都有可以借鑒的例子。巴黎、羅馬都是歷史久遠的古城,在城市建設上,就採取了原樣保護古城區,另外開辟新城區的做法。我國雲南的麗江、山西的平遙也採取了相同的辦法,古城得到了很好的保護,麗江古城、平遙古城都被接納為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名揚中外,吸引了大批旅遊 者,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都很好,古城保護和新區發展可以說兩全其美。
『肆』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措施:
1,要建立和完善保護文化遺產的法律體回系;
2,各級政答府要把保護人類文化遺產同環境保護、生態保護、經濟發展的整體規劃結合起來,根據各自歷史和自然環境的實際狀況,對每一處文化遺產都要制定出相應的保護措施,規范保護程序,建立和健全保護機構,落實保護責任制,促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
3,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保護文化遺產的資金投人;
4,要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
5,是要切實加強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伍』 辯論賽!!對歷史文化遺產應該以保護為主!!!!
歷史文化遺產應該以保護為主。(我個人本身也是這樣認為的)
歷史文化遺產,能叫『歷史文化遺產』的就是古代的東西,是祖先們留給我們的,是經歷了幾百上千年而至今仍在的東西,是沒有備份,獨一無二的。正是這獨特性和唯一性決定了歷史文化遺產應該以保護為主。
秦兵馬俑,現今建了個博物館來保護,而且開發成旅遊景點,可謂保護和開發拿捏得最好的範例。可秦兵馬俑原本身上是有顏色的,但一出土就急速氧化了,變成現在的土灰色一片,因而秦兵馬俑的四號坑是還沒有開掘的,一號坑也有一些仍復埋在土裡的,這些都是出於對文物的保護為主。如果是開發為主,秦兵馬俑博物館大可全部開挖出來,甚至還有可能挖出些什麼寶貝呢。
現在我們的文物保護技術仍未成熟,兵馬俑身上顏色沒能保住。古代的絹或錦,一出土就退色,變脆,也沒能保住。明定陵在國家主持下開發,但神宗的遺骨、壽衣等,也沒能保住。莫高窟的壁畫,風化和退色嚴重,還是沒能保住。還有其他很多很多,這都說明了對於歷史文化遺產應該以保護為主。因為這些東西萬一保護不好而變質了,就永遠修復不了,也沒法找第二份來代替了。這就是歷史文化遺產的獨特性和唯一性。
也是由於秦兵馬俑和明定陵的教訓,才使國家曾下令嚴禁開挖所有皇陵(否則唐乾陵早就挖了,為了《蘭亭序》這曠世國寶也值得挖了。始皇帝驪山陵也是)。故宮也是由於類似的原因而要不斷修復。否則接待遊客那麼多,故宮不修復早就殘了。
歷史文化遺產應該以保護為主,不是不開發。而是要以保護為主,開發為輔。
(我認為)可以對實物性的歷史文化遺產實施限人限時地開放參觀,西藏布達拉宮就是這樣的。甚至可以不對外開放,只對學者和有心人開放,不對普通遊客開放,天一閣就是這樣的。如果開放給普通遊客的,就要學習秦兵馬俑博物館的模式,邊開放邊修復,邊保護邊開發。各地的歷史文化遺產可以結合自己自身的情況來選擇適合自身的保護方式。
同時,國家要承擔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主要資金投入(以國家現在的能力應該可以做到),不能讓歷史文化遺產成為盈利的地方,不能讓歷史文化遺產功利化和銅臭化,要還原歷史文化遺產本身的歷史文化價值。
(以上就是在下的拙見,也是我的思路)
如果說破題立論,應該是:『歷史文化遺產』本身的獨特性和唯一性——>技術還不成熟,不能隨便亂開發(反對開發為主)——>要結合實際,以保護為主,開發為輔(提出自己的觀點)。
具體例子閣下還可以找得更多。不過要切記,是『以保護為主,開發為輔』,不是一刀切不要開發。你這辯題比反方的好辯得多了,也是現實政府提倡的做法。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和「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切實擔負起保護好民族歷史文化遺產的責任。要遵循文物保護的客觀規律,依法加強各項保護和利用工作。要正確處理經濟建設和依託文物發展的其他事業與文物保護的關系,不管如何開發利用,都要依法進行,都要以有利於保護為前提。重大的文物利用項目和活動,事先必須對其科學性和合法性進行充分的研究論證,並依法履行報批手續,防止過度和無序開發對文物造成的人為破壞。
蔡秋芳強調,要繼續嚴厲打擊各種文物違法犯罪活動。各有關部門特別是文化、文物、公安、工商、海關等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繼續嚴厲打擊盜掘、盜竊和走私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使珍貴文化遺產在我們這一代手中傳留下去。
忘記過去意味著背叛。歷史文化遺產是古人留給我們最寶貴的東西,可能是整個時代的精華,它證明了古代發展的文明程度。
歷史文化遺產能從一些方面反映當時整個時代的思想意識和精神風貌,當中蘊藏著無窮的智慧和精神的力量。重視它,就是要重視意識的作用,意識可以能動地作用於物質,即可以幫助我們能動的改造社會,創造更大的社會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社會的發展無礙於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積累,所以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能幫助我們發展社會。
歷史文化遺產也能反映當時社會的文明發展程度。了解歷史文化可以增強人們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文化認同感。有利於凝結社會文化力量,大力提高國家的文化文明,同時對於國家的下一代人才來說也是有極大意義的。
但我們也要辨證地看待這個問題,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有好的,也有不好的。對於不好的歷史文化遺產,我們應該屏棄;對於好的,我們應該大力保護。同時保護歷史文化遺產需要耗費大量的社會財富和力量,國家的能力是有限的,作為國家人民的我們也應該盡自己的最大能力去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中國文化中的詩詞,聯對,燈謎等等絕對應該保護;不過像裹腳這一類恐怕就不能保護了。
歷史文化遺產這些東西,失去就不會回來了,留給後人我們當然要保護起來了!
歷史文化遺產是證明古代發展的文明程度,能讓後人更好的研究古代歷史,更能讓人清楚地知道當時的文化發展程度,所以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也能讓我們的後代看到當年先祖的輝煌,以利於今後的科研。
【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規定,屬於以下各類內容之一者,可列為文化遺產】:
1、 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穴、住區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
2、 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築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系的建築群;
3、 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在一些歷史文化名城的建設發展中,出現不少大規模毀壞古城區的情況,這更是在認識上存在誤區。由於歷史原因,古城區往往是所在城市的中心區。因此當城市發展需要擴張、改造時,古城區就被視為「黃金地段」而首當其沖。以這種城市發展思路在古城區大肆開發的結果是,人流、車流依舊集中在老城區,由城市人口膨脹帶來的交通擁擠、基礎設施不足等一系列問題仍然不能根本解決,而對歷史文化遺產的破壞卻是毀滅性的。例如蘇州原來走的就是改造古城區的路子,結果發現無法徹底解決城市發展的問題,又回過頭來再去開發新城區。但是2500年歷史的古城風貌已經面目全非,河道大量被填,「東方威尼斯」也是徒具其名了。
事實上,城市發展和保護並不是一個絕對的矛盾,至少不是根本性的矛盾,出現的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這一點上,中外都有可以借鑒的例子。巴黎、羅馬都是歷史久遠的古城,在城市建設上,就採取了原樣保護古城區,另外開辟新城區的做法。我國雲南的麗江、山西的平遙也採取了相同的辦法,古城得到了很好的保護,麗江古城、平遙古城都被接納為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名揚中外,吸引了大批旅遊 者,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都很好,古城保護和新區發展可以說兩全其美。
『陸』 文化遺產和現代化關系
建設現代化城市是當今城市發展的普遍追求目標。城市是一種歷史文化現象,因此,城市現代化離不開文化。城市文化是現代化的根基,是城市的氣質。每個時代都在城市中創造與留下自己的痕跡。保護歷史的連續性,保留城市的記憶,保留可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是人類現代文明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具有歷史意義和戰略意義的重大問題。
一、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建設現代化城市的重要內容
一座城市經濟越發達,社會文明程度和現代化水平越高,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就越顯重要。因為城市是文化的產物,又是文明的生成地。城市出現的時候,正是人類文明的曙光升起的時候。城市本身就是一件傑出的文化產品。城市科技的進步,經濟的繁榮離不開人文創新來引導,離不開文化繁榮。現代城市是現代文明和現代經濟的聚集地,它的本質即文化。文化的力量,深深地熔鑄在城市的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一個沒有文化的城市是一個沒有品位的城市,不可能生存發展和持久的。文化是進步的動力,是歷史的積淀。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是通過漫長的歷史時期逐步形成和遺留下來的寶貴財富。不要小看城市的一塊磚、一片瓦、一堆石頭,它蘊藏著豐富的文化,反映著城市的歷史、社會、思想的變遷,生活的隱秘,是可能摸到的消逝了的真實。文化遺產是人類歷史發展的見證,它可以再現前人、前朝或遠古的民情風貌,是特定歷史時期的活化石,代表著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和獨特的自然風情。是在更高層面上展出人類生活的文明,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
為什麼今天許多人仍然喜歡去朝拜中世紀的城鎮,仍然熱衷於去看那些古城堡,古遺址,主要不是因為它們美,而在於能了解那個時代的文化,它反映著當時的歷史。 「在中世紀的城鎮里,清晨公雞長啼報曉,屋檐下鳥巢內的鳥兒嘰喳而鳴,城邊修道院的報時鍾聲,市場廣場新鍾樓發出的和諧的鍾聲,它們喚醒人們,宣告一個工作日的開始,或是宣告市場開門。人們隨意哼起歌曲,從修道士單調的詠唱到街上民歌手們歌詞的反復回盪,還有學徒工們和家庭女僕的信口低詠。唱歌、跳舞、表演,這些仍然都是即興自發的活動。」 現在看來,那種情景雖然不很出奇,甚至還很平淡,但卻古樸自然,那種情趣,那種和諧,充分顯示出那個時代的文化,那個手工時代平靜的城市生活。城市的貢獻和作用就在於它能保存、留傳和發展歷史文化。
中國是世界文明古國,中華民族是一個充滿激情、奮勇向上的民族,有著豐富燦爛的文化和獨具魅力的歷史文化遺產。它具有極大的震撼力和激勵力,中國擁有世界歷史文化遺產30項,居世界第3位。在世界歷史長河中始終保持著強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它對於經濟發展,國力增強,對於提高國民的文化品位,陶冶高尚情操,增強民族自尊,激發愛國主義熱情,提高國家文化形象,豐富世界文化寶庫都有極大作用。因此,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弘揚民族精神,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內容。
特別是歷史文化名城,更要注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要善於處理經濟開發與保護遺產之間的矛盾。歷史文化名城,是指擁有較為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的城市,它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典型代表,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的象徵和生命力。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遺產是第一位的,任何開發要服從保護的原則。歷史文化名城不很好地保護文化遺產,何以成為名城。歷史文化保護的概念,一個多世紀前就產生,這是人類進步的表現,也是人類文化發展的必然要求。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全球的共同任務,當今世界有遠見的各國政府都十分關注和重視這個問題。
城市實現現代化過程,既要創造新文化,又要保護歷史文化,二者是相互融合與促進的。現代化的方方面面都不是憑空而降的,它都離不開歷史文化,它們是繼承與發展的關系。保護文化遺產與發展地區經濟不是對立的,而是能夠相互推進。江蘇省一直是我國經濟發達的地區,其文化底蘊也是較深厚的地區,人傑地靈。據史料載,《二十四史》中有傳者2萬多人,其中6000餘人是江蘇籍人,約佔1/3。清代114名狀元中有49人是江蘇籍人,佔40%以上。我國四大古典文學名著,三部出自江蘇籍作家之手:《西遊記》作者吳承恩是江蘇淮安人;《水滸傳》作者施耐庵是江蘇興化人;《紅樓夢》作者曹雪芹出生於南京。由此可見,江蘇的文化對江蘇的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建設現代特色城市的基礎
城市的魅力在於特色,而特色的基礎又在於文化。所謂特色,就是個性。城市特色,是指一座城市的內涵和外在表現明顯區別於其他城市的個性特徵。城市的危機在於趨同化,失去個性。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是城市特色內涵的重要集中表現。它可以表現獨特的城市民俗風情,傳統的文化痕跡,富有創造性的個性特徵。它是超越國界和民族的,是人類的共同財富,具有普遍的吸引力。
上個世紀90年代,我曾有機會去日內瓦,而日內瓦最吸引我的不是新城,卻是老城。一位熟悉歷史的長者陪同我去參觀,詳細介紹了老城的文化遺產,使我受益匪淺,勝過讀一本歷史書。所以,瑞士人說,「保護老城就是保護歷史。」非常精闢。
當今世界的許多國家,維護城市的歷史風貌,保護文化遺產,不但已成共識,而且已成法律,我深切地體會到它的深遠意義。俄羅斯聖彼得堡法律規定,涅瓦大街的建築不準拆。盡管內部可以進行現代化裝修,但外觀不許作一絲一毫改變。現在去看看涅瓦大街,仍然與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白夜》中所描寫的涅瓦大街情景無大差異,甚至連那古老的燈柱還是那樣的相象。這一方面是俄羅斯人對歷史文化遺產的高度尊重與珍愛;另一方面也是法律的作用。德國規定,凡80~100年以上的建築都必須無條件的保留。相比之下,我們有些城市和地區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意識卻相當不足。
對於一座城市來講,文化遺產就是自己的品牌和個性,就是財富,就是創造與建設現代特色城市的基礎。紹興的沈園,是一座非常小的園林,亭台水榭也不出眾,而800多年來卻吸引了無數文人墨客,至今遊人不絕。它靠的是什麼?靠的是文化。凡讀過陸游的《金叉頭鳳》和《沈園》詩詞的人,走進園林里,都會有深刻親切的感受,陸游和唐琬凄愴的愛情故事打動遊人心弦,激起心靈的共鳴,「傷心橋下春波綠,曾是驚鴻照影來」,給園林增添了濃郁的、令人流連再三的文化點染。
任何一個時代的城市文化,都不是憑空創造的,它的繁榮與發展,都是以前人創造的文化遺產作出發點和依據,進行再創造的過程。任何割斷歷史,輕視本民族、本地區的歷史文化遺產的思想和態度,都是文化虛無主義的表現。任何一個城市無論現在多麼繁榮,都不能丟失祖宗的遺產,不能丟失個性。丟失個性,就是丟失更為巨大的財富。所以,我們對前輩留給本城市、本地區的寶貴歷史文化遺產,不僅要很好地精心保護,而且要認真學習、研究,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並結合本城實際,推陳出新,創建城市特色。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對於建設特色城市有著更加迫切現實的意義。
城市特色反映著城市社會現實,是構成一個城市社會文化的和物質環境的總特徵,是由多種因素構成。城市特色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視覺上給人以特有的美感;二是體現鮮明的文化氣質。它不光局限在美學意義,更重要的是要具有社會意義。一個城市的特色,標志著它的社會能力和水平。城市的存在,表明它對自然和社會的適應能力得到社會的承認。城市所反映出來的特色則體現了對自然和社會的適應水平,即城市的生存優勢。歷史上有些城市衰落了,其原因就在於外部條件發生了變化,城市的社會適應能力和水平不能滿足變化後條件的要求,喪失了生存優勢的結果。例如,沿古運河或其他河流的城鎮,過去很發達,現在衰落了,就是運輸方式改變了,或者河道也不通了,原來的商埠,現在成了荒蕪的村落。
城市文化氣質與內涵既可以從社會角度、精神文明方面來考察,又可從物質環境,利用自然,建築環境協調優美,城市交通井然有序來考察,它也是一種文化表現。尤其建築個性和風格,更容易表現城市的個性,凝聚城市的歷史,傳統和風貌,是獨特的人文環境的物化形式。土耳其名城伊斯坦布爾,以完好保持城市輪廓線而聞名,高聳在天際線中的眾多的圓屋頂和清真寺的尖塔(拜占庭和奧斯曼帝國時期的遺跡),在傍晚時,猶如飄浮在暮色蒼茫的天空一樣,顯出絕妙的景色。在上海,從外灘看浦東,從陸家嘴看外灘,黃浦江的兩岸建築,強烈地表現了上海城市的個性。失去了外灘,也就沒有上海的歷史、上海的特色。
人的知識,很大部分是在社會生產、生活實踐中取得的。城市環境多姿多態,文化氛圍濃郁,富有特色,對城市居民的影響至為深刻,對提高居民的素質有極大作用。一個城市所形成的特色和文化氣質,常常是積累了世代之功,是一代代祖輩留下的碩果,對市民是一種文化熏陶,並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
三、我國城市保護歷史文化遺產面臨的問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加速,近20多年來,我國城市有了巨大的發展和變化,成績是輝煌的,有目共睹。但是也要看到,不少城市和地區,只顧單純的經濟開發,只顧規模的擴張,而忽視對歷史文化遺產、對城市特色的保護,破壞也是十分嚴重的,值得引起高度重視。帶有共性的問題:
一是建設性的破壞。有的城市在舊城更新(我不贊成用「舊城改造」的提法)和房地產開發中,不切實際地搞所謂大手筆、大氣魄,進行大拆大建,過度開發。實質是打著建設開發的旗號,進行的歷史大破壞,導致有些歷史文化名城面目全非,失去原有的文化韻味。城市要發展,舊城要更新,勢必要拆遷一些民宅民居和一些失去歷史使用價值的老建築。但是不能清紅皂白不分,為了開發商的需要,為了出賣土地,籌集資金,把一些古建築和一些有歷史意義的遺跡,一些珍貴的歷史街區,在推土機面前斷魂消失。舟山定海一條未被鴉片戰爭毀掉的古街,在某位市長先生的一聲令下被夷為平地。這類事例在全國決非個別。有些歷史名城、名街正在遭受被推土機鏟掉、被大鐵錘毀掉的悲慘命運。有的名城一邊在大搞「故城尋夢」活動,一邊在大拆舊城,讓人一籌莫展,不知何處「尋夢」。一個文化名城失去了歷史文化遺產,就象一頂美麗的皇冠,失去了光彩奪目的珠寶,就不可能再閃光。中華民族文化的瑰寶毀在我們這代人的手裡,這是多麼令人焦心、痛心啊!周干峙院士對這種現象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名為新思路、新風格,實為對本國文化的無知,是一種文化虛無主義的表現」。另一個奇怪的現象是,對真古董不珍惜,卻又拚命地熱衷於建造假古董,搞一些不淪不類的東西,還標榜是所謂「政績」。其實假古董既不代表古代文化,又不代表現代文化,而是勞民傷財。甚至連自然景觀也要造假,前一陣不是有人要給「巫山神女」塑像,據說要花4億元製造一個「人造巫山神女」,有什麼必要呢?幸好此項目已叫停。許多好端端的自然景觀、人文景觀,不去尊重愛護它,卻要去搞不三不四的人造景觀。有的城市拆的是寶貝,造的卻是假貨,可說是地道的以假亂真,不知道決策者究竟是一種什麼心態。說到底,恐怕是缺乏素質,缺少文化。
二是改善市民居住環境與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缺乏妥善協調。在北京,常常遇到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就是胡同該不該拆,要不要保護。有人持肯定意見,有人持否定意見。有人強調要保護,有人就指責你不關心群眾生活,你沒有住過胡同。本人有幸,20世紀50年代,一進北京就住在胡同里,我深感胡同的居民生活條件的難處,特別是一些危舊房,極需要維修改善,這是共識。但是不是只有拆胡同才能解決呢?本人以為並非如此。從根本上提高胡同居民的生活水平,在於減少胡同居民,降低舊城區人口密度,拆除違章建築,改善胡同建築的內部設施,增加一些便民設施,如自來水、燃氣、廁所等。人們希望修整與恢復老式民居四合院的美好生活環境,而不在於毀滅胡同。北京如果胡同都沒了,光留下個故宮,或再加幾個盆景,還能說是保持了古都風貌嗎,其他城市也是如此,如果老城區都拆光,新建築全覆蓋了老城區,那還有這個城市的什麼歷史,還有什麼特色。到處高樓林立,舊貌換新顏,似乎是一派新氣象,其實文化底蘊很差,千城一面,千樓一面,千街一面,除了趨同,還是趨同,失去城市的固有個性與文化。不僅如此,現在有些歷史文化名城,商業氛圍越來越濃,而文化氛圍卻日益淡化。麗江古城是世界歷史文化遺產,古城保護得不錯,但古城內一個商店接一個商店,文化氛圍不濃,不能充分反映古城的特色,這是令人遺憾的。
三是法制不全,執法不力。保護歷史文化遺產需要多管齊下,尤其是要依法管理。對於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重要的是要加快立法。為什麼許多重要的文化遺產,許多市縣領導,甚至鄉鎮領導一句話就能化為烏有。就是因為沒有明確具體的法律條文來管理,而是權大於法。文化遺產不僅要由行政法來保護,而且要用刑法來保護。對於嚴重損毀破壞歷史文化遺產的行為應規定為犯罪,應給予刑事處理。因為文化遺產是最稀缺資源,具有唯一性、獨特性和不可再造性,也是不可替代的。它的價值是難以用金錢來估量。毀壞遺產的人所造成的損失有甚於貪污受賄。毀滅歷史文化的幹部要象對待貪污腐化的幹部一樣,受到嚴懲。所以必須要有嚴格的法律和監督機制來加強對遺產的保護。始終要把保護放在第一位。特別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不僅包括文化遺址本身,而且還應涉及周圍自然環境的保護。
保護城市歷史文化遺產的層次和基本要求
保護城市歷史文化遺產大體分三個層次:
第一層次,是保護城市文物古跡
主要包括古建築、古墓葬、古遺址、石刻、名人故居和近現代有紀念意義的建築物等。保護文物古跡,要特別注意保護它的歷史環境。只有保存了歷史的環境,才能更好地體現它的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名勝風景區更是需要重視整體環境的保護。
第二層次,是保護具有傳統風貌的歷史街區
有些建築物單獨看,可能不夠確定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但是建築群加在一起,其價值就得到升華,就能反映某一歷史時期城市的傳統風貌特色。
歷史文化保護區的條件是:有真實的遺存物,不是仿古假造的,要盡量多保存原真的東西;有完整的歷史風貌,能夠反映城市歷史上的典型特色;有一定的規模,視野所及風貌基本一致,能夠造成一種環境,使人從中感受到歷史的氣氛。
保護歷史街區的原則:保護歷史的真實性;保護風貌的完整性;維護生活的延續性。
第三層次,是保護歷史文化名城
歷史文化名城不只是看城市的歷史長短,而在於它承載的優秀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關鍵是要看其保存有豐富的有價值的歷史遺產多少。而且名城的現狀格局和風貌應保有歷史特色,具有成片的歷史街區。它與文物保護單位是有區別的。前者是面,後者是點。歷史文化名城的文物古跡和歷史街區主要分布在城市市區和郊區,保護它們對城市的建設與發展有重要影響。有的歷史文化名城老城區已被高樓、洋樓所淹沒,老城區的影子都看不出來了,還談得上什麼古都和文化遺產。當然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也不是保護城市的全部,它的保護范圍、內容與要求要通過城市規劃來細致確定。關鍵在於處理好保護和發展的關系,新建築和老建築的關系,新舊建築之間在風格、色調上相協調,使整體格局達到和諧,不失文化名城的特色。要嚴格控制文化遺產保護區、歷史街區內的空間過量的不適當的經濟開發、旅遊開發以及不相配的人工景點建設。
歷史文化名城,除了要保護有形的、實體的內容外,還要保護無形的、傳統的、原生態文化。所謂原生態文化是指由民眾創造並擁有的,在民眾中自然傳衍著的文化形態。也就是說,要繼承和發揚優秀的在特色地域中生長的歷史文化。如民間藝術、民俗精華、民間工藝、傳統戲劇、音樂等。
總之,保護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是城市各級政府和每個市民的神聖職責。政府要加大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投入和保護力度,同時要廣泛發動群眾,讓每個公民都能自覺珍惜愛護文物,並且要加強輿論監督,有了群眾支持和輿論支持,保護名城和保護遺產就有強大 的力量,就能落到實處。願我們這一代人不要再給後人留下歷史的遺憾了。
『柒』 如何看待現代化建設與文化遺產的去留
建設現代化城市是當今城市發展的普遍追求目標。城市是一種歷史文化現象,因此,城市現代化離不開文化。城市文化是現代化的根基,是城市的氣質。每個時代都在城市中創造與留下自己的痕跡。保護歷史的連續性,保留城市的記憶,保留可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是人類現代文明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具有歷史意義和戰略意義的重大問題。
一、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建設現代化城市的重要內容
一座城市經濟越發達,社會文明程度和現代化水平越高,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就越顯重要。因為城市是文化的產物,又是文明的生成地。城市出現的時候,正是人類文明的曙光升起的時候。城市本身就是一件傑出的文化產品。城市科技的進步,經濟的繁榮離不開人文創新來引導,離不開文化繁榮。現代城市是現代文明和現代經濟的聚集地,它的本質即文化。文化的力量,深深地熔鑄在城市的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一個沒有文化的城市是一個沒有品位的城市,不可能生存發展和持久的。文化是進步的動力,是歷史的積淀。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是通過漫長的歷史時期逐步形成和遺留下來的寶貴財富。不要小看城市的一塊磚、一片瓦、一堆石頭,它蘊藏著豐富的文化,反映著城市的歷史、社會、思想的變遷,生活的隱秘,是可能摸到的消逝了的真實。文化遺產是人類歷史發展的見證,它可以再現前人、前朝或遠古的民情風貌,是特定歷史時期的活化石,代表著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和獨特的自然風情。是在更高層面上展出人類生活的文明,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
為什麼今天許多人仍然喜歡去朝拜中世紀的城鎮,仍然熱衷於去看那些古城堡,古遺址,主要不是因為它們美,而在於能了解那個時代的文化,它反映著當時的歷史。 「在中世紀的城鎮里,清晨公雞長啼報曉,屋檐下鳥巢內的鳥兒嘰喳而鳴,城邊修道院的報時鍾聲,市場廣場新鍾樓發出的和諧的鍾聲,它們喚醒人們,宣告一個工作日的開始,或是宣告市場開門。人們隨意哼起歌曲,從修道士單調的詠唱到街上民歌手們歌詞的反復回盪,還有學徒工們和家庭女僕的信口低詠。唱歌、跳舞、表演,這些仍然都是即興自發的活動。」 現在看來,那種情景雖然不很出奇,甚至還很平淡,但卻古樸自然,那種情趣,那種和諧,充分顯示出那個時代的文化,那個手工時代平靜的城市生活。城市的貢獻和作用就在於它能保存、留傳和發展歷史文化。
中國是世界文明古國,中華民族是一個充滿激情、奮勇向上的民族,有著豐富燦爛的文化和獨具魅力的歷史文化遺產。它具有極大的震撼力和激勵力,中國擁有世界歷史文化遺產30項,居世界第3位。在世界歷史長河中始終保持著強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它對於經濟發展,國力增強,對於提高國民的文化品位,陶冶高尚情操,增強民族自尊,激發愛國主義熱情,提高國家文化形象,豐富世界文化寶庫都有極大作用。因此,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弘揚民族精神,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內容。
特別是歷史文化名城,更要注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要善於處理經濟開發與保護遺產之間的矛盾。歷史文化名城,是指擁有較為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的城市,它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典型代表,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的象徵和生命力。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遺產是第一位的,任何開發要服從保護的原則。歷史文化名城不很好地保護文化遺產,何以成為名城。歷史文化保護的概念,一個多世紀前就產生,這是人類進步的表現,也是人類文化發展的必然要求。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全球的共同任務,當今世界有遠見的各國政府都十分關注和重視這個問題。
城市實現現代化過程,既要創造新文化,又要保護歷史文化,二者是相互融合與促進的。現代化的方方面面都不是憑空而降的,它都離不開歷史文化,它們是繼承與發展的關系。保護文化遺產與發展地區經濟不是對立的,而是能夠相互推進。江蘇省一直是我國經濟發達的地區,其文化底蘊也是較深厚的地區,人傑地靈。據史料載,《二十四史》中有傳者2萬多人,其中6000餘人是江蘇籍人,約佔1/3。清代114名狀元中有49人是江蘇籍人,佔40%以上。我國四大古典文學名著,三部出自江蘇籍作家之手:《西遊記》作者吳承恩是江蘇淮安人;《水滸傳》作者施耐庵是江蘇興化人;《紅樓夢》作者曹雪芹出生於南京。由此可見,江蘇的文化對江蘇的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建設現代特色城市的基礎
城市的魅力在於特色,而特色的基礎又在於文化。所謂特色,就是個性。城市特色,是指一座城市的內涵和外在表現明顯區別於其他城市的個性特徵。城市的危機在於趨同化,失去個性。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是城市特色內涵的重要集中表現。它可以表現獨特的城市民俗風情,傳統的文化痕跡,富有創造性的個性特徵。它是超越國界和民族的,是人類的共同財富,具有普遍的吸引力。
上個世紀90年代,我曾有機會去日內瓦,而日內瓦最吸引我的不是新城,卻是老城。一位熟悉歷史的長者陪同我去參觀,詳細介紹了老城的文化遺產,使我受益匪淺,勝過讀一本歷史書。所以,瑞士人說,「保護老城就是保護歷史。」非常精闢。
當今世界的許多國家,維護城市的歷史風貌,保護文化遺產,不但已成共識,而且已成法律,我深切地體會到它的深遠意義。俄羅斯聖彼得堡法律規定,涅瓦大街的建築不準拆。盡管內部可以進行現代化裝修,但外觀不許作一絲一毫改變。現在去看看涅瓦大街,仍然與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白夜》中所描寫的涅瓦大街情景無大差異,甚至連那古老的燈柱還是那樣的相象。這一方面是俄羅斯人對歷史文化遺產的高度尊重與珍愛;另一方面也是法律的作用。德國規定,凡80~100年以上的建築都必須無條件的保留。相比之下,我們有些城市和地區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意識卻相當不足。
對於一座城市來講,文化遺產就是自己的品牌和個性,就是財富,就是創造與建設現代特色城市的基礎。紹興的沈園,是一座非常小的園林,亭台水榭也不出眾,而800多年來卻吸引了無數文人墨客,至今遊人不絕。它靠的是什麼?靠的是文化。凡讀過陸游的《金叉頭鳳》和《沈園》詩詞的人,走進園林里,都會有深刻親切的感受,陸游和唐琬凄愴的愛情故事打動遊人心弦,激起心靈的共鳴,「傷心橋下春波綠,曾是驚鴻照影來」,給園林增添了濃郁的、令人流連再三的文化點染。
任何一個時代的城市文化,都不是憑空創造的,它的繁榮與發展,都是以前人創造的文化遺產作出發點和依據,進行再創造的過程。任何割斷歷史,輕視本民族、本地區的歷史文化遺產的思想和態度,都是文化虛無主義的表現。任何一個城市無論現在多麼繁榮,都不能丟失祖宗的遺產,不能丟失個性。丟失個性,就是丟失更為巨大的財富。所以,我們對前輩留給本城市、本地區的寶貴歷史文化遺產,不僅要很好地精心保護,而且要認真學習、研究,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並結合本城實際,推陳出新,創建城市特色。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對於建設特色城市有著更加迫切現實的意義。
『捌』 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知識,說明為什麼要始終把人民群眾的生命放第一位
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只有將保護最廣大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回體現人民群眾的歷答史地位,才能更加深入而廣泛的調動人民群眾投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之中。
也是黨的群眾路線與群眾觀點的必然要求。
(這題出的,為什麼一定要有歷史唯物主義回答,運用政治學回答不是更漂亮?看上去像是抗震救災的問題)
『玖』 誰知道關於歷史文化遺產應該得以保護的名人名言!!!!!
尊崇自然、敬畏生命
尊天重地、敬天愛人
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
環境保護,人人有責。
為了地球上的生命-拯救我們的海洋"。
保護藍天碧水。
建設美麗的邊疆,愛護我們的家園。
環境保護從我身邊做起。
保護環境,造福人民。
保護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保護水環境,節約水資源。
樹立大環境意識,保護生態環境。
欣賞荒野、回歸自然
青山清我目、流水靜我耳
山中何所有?岑上多白雲
水光山色與人親,說不盡,無窮好
自然不可改良、生活可以選擇 選擇綠色生活、健康適度消費
只有一個地球、人類應該同舟共濟
人類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
地球能滿足人類的需要、但滿足不了人類的貪婪
幸福生活不只在於豐衣足食,也在於碧水藍天。
追求綠色時尚、走向綠色文明
只有服從大自然,才能戰勝大自然. ——達爾文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時也是冷酷的屠夫. ——雨果
人們常常將自己周圍的環境當作一種免費的商品,任意地糟蹋而不知加以珍惜. ——甘哈曼
大地給予所有的人是物質的精華,而最後,它從人們那裡得到的回贈卻是這些物質的垃圾. ——惠特曼
非但不能強制自然,還要服從自然. ——埃斯庫曼斯
我們違背大自然的結果是,我們破壞了自然景觀的美,自然動態的美和天籟的美. ——諾曼·卡曾斯
人生欲求安全,當有五要:一要清潔空氣;二要澄清飲水;三要流通溝渠;四要掃灑房屋;五要日光充足. ——南丁格爾
大自然是善良的母親,也是冷酷的屠夫。 ------雨果
沒有一個清潔的環境,再優裕的生活條件也無意義。 -----曲格平
人只有按照自然所啟錄的經驗來生活。 ------叔本華 誰在平日節衣縮食.在窮困時就容易度過難關,誰在富足時豪華奢侈.在窮困時就會死於飢寒. ------薩迪
『拾』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問題
都是人才,一抄個比一個字多,怎麼發出來的?
關鍵是要精闢,一大堆話難得看懂。
列舉我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四項基本內容:
1、協調發展原則
2、預防為主原則
3、環境責任原則
4、公眾參與原則
第一個問題太抽象了:
(列舉)我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發展)經歷的三個階段
答:
第一個階段的主導思想是民族主義的,文化遺產與民族國家、民族身份緊密結合,文化遺產成為政治認同的表現形式之一。
第二個階段是從民族性、民族認同的立場走出來,調整了文化民族主義與文化全球主義的關系,並向世界性、全人類文化遺產的認識轉變。
第三個階段就是多元文化主義的興起。人們認識到,不管每種文化有怎樣的特質,它必然會有某些人類共享的成分;產生於不同文化和社會體制歷史中的多樣文化,是啟迪人們的思想,促進文明發展的重要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