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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今的歷史意義

發布時間:2021-02-08 02:06:22

A. 察己則可以知人,察今則可以知古體現的哲理是什麼

歷史主義,以及一定的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

B. 誰有呂氏春秋《察今》的原文

《察今》

【原文】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賢也,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經乎上世而來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損之,胡可得而法?雖人弗捐益,猶若不可得而法。

【譯文】
國君為什麼不取法古代帝王的法今制度呢?不是它不好,而是因為後人無從取法它。先王的法今制度,是經歷了漫長的古代流傳下來的,人們有的增補它,有的刪減它,怎麼能夠取法它呢?即使人們沒有增減它,也還是無從職法它的。

【原文】
凡先王之法,有要於時也。時不與法俱在,法雖今而在,猶若不可法。故釋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為法。先王之所以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為法者,人也,而已亦人也。故察已則可以知人,察今則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與我同耳。有道之士,貴以近知遠,以今知古,以所見知所不見。故審堂下之陰,而知日月之行,陰陽之變;見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魚鱉之藏也。嘗一脬肉,而知一鑊之味,一鼎之調。

【譯文】
凡是先王的法令制度,是適應當時的需要的。(過去的)時代不能與法令制度(的條文)一同存在下來。(古代的)法令制度即使現在還保存下來,還是不能取法它。因此要拋棄先王現成的法令制度,而取法他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據。先王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據是什麼呢?那就是從人出發,自己本來也是人,所以明察自己就可以推知別人,明察現在就可推知古代。古代和現在是一樣的,別人和自己也是相同的。明白事理的人,可貴的地方就在於他能夠根據近的推知遠的,根據現在的推知古代的,根據看到的推知未見到的。所以觀察房屋下面的光影,就知道太陽、月亮的運行,早晚和寒暑季節的變化;看到瓶子里水結的冰,就知道天下已經寒冷,魚鱉已經潛伏了。嘗一塊肉,就知道一鍋里的味道,全鼎中調味的好壞。

【原文】
荊人慾襲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荊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餘人,軍驚而壞都舍。向其先表之時可導也,今水已變而益多矣,荊人尚猶循表而導之,此其所以敗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於此。其時已與先王之法虧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為治,豈不悲哉!

【譯文】
楚國人要去偷襲宋國,派人先在澭水裡設立標記。澭水突然上漲上,楚國人不知道,還是順著(原來的)標記在夜間渡水,(結果被)淹死的有一千多人,士兵驚駭的聲音如同大房屋倒塌一樣。以前他們設立標記的時候,是可以(根據標記)渡水的,現在水位已經變化,水漲了很多,(可是)楚國人還是照著原來的標記渡水,這是他們為什麼慘敗的原因。現在的國君取法先王的法令制度,就有些象這種情況。時代已經與先王的法令制度不相適應了,但還在說這是先王的法令制度,因而取法它。用這種方法來治理國家,難道不可悲嗎!

【原文】
故治國無法則亂,守法而弗變則悖,悖亂不可以持國。世易時移,變法宜矣。譬之若良醫,病萬變,葯亦萬變。病變而葯不變,向之壽民,今為殤子矣。故凡舉事必循法以動,變法者因時而化。是故有天下七十一聖,其法皆不同;非務相反也,時勢異也。故曰:良劍期乎斷,不期乎鏌鋣;良馬期乎千里,不期乎驥驁。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譯文】
所以說治理國家沒有法令制度就會混亂,死守古老的法令制度而不改變就會行不通,混亂和不合時宜都不能治理好國家。社會不同了,時代改變了,改變法令制度是應該的。比如好的醫生,病症千變萬化,下葯也要千變萬化。病症變了而葯不變,本來可以長壽的人,現在也變成短命鬼了。所以做事情一定要根據法令制度來進行,修訂法令制度要隨時代(的變化)而變化。因此,統治過天下的七十一位帝王,他們的法令制度都各不相同;不是一定要有所不同,而是時代形勢不一樣了。所以說:好劍只要求它能斬斷東西,不要求它一定是鏌鋣;好馬只要求它一天能跑千里,不要求它一定是驥驁。完成功名,這才是古代帝王追求的目標啊。

作者: 塵世流沙 2006-11-4 11:29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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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察今》原文譯文賞析 zt

【原文】
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舟止,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感乎?以故法為其國與此同。時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為治,豈不難哉!

【譯文】
楚國有個渡江的人,他的寶劍從船上掉到水裡,就急忙用刀在船上刻個記號,說:「這里是寶劍掉下去的地方。」船停了,他就從他刻著記號的地方下水去打撈寶劍。船已經走了,但劍沒有動,這樣尋找寶劍,不也是很糊塗嗎?用舊的法令制度治理他的國家,正和這個(故事)相同。時代已經變了,而法令制度不變,用這種方法治理國家,豈不太難了嗎!

【原文】
有過於江上者,見人方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嬰兒啼。人問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雖善游,其子豈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荊國之為政,有似於此。

【譯文】
有個從江邊上走過的人,看見一個人正在拉著個嬰兒想把他投到江里去,嬰兒啼哭起來。旁人問他為什麼這么做。(他)說:「這孩子的父親很會游泳。」孩子的父親盡管很會游泳,那孩子難道就一定也很會游泳嗎?用這種方法處理事情,也必然是荒謬的。楚國人治理國家,就有點象這種情況。

【賞析】
《察今》的思想和藝術
衛思捍 王劉純
《察今》節選自《呂氏春秋·慎大覽第三》中的第八篇。呂不韋,陽翟(今河南禹縣)人,生平不詳,死於公元二三五年。他是秦王政(秦始皇)的相國。為了鞏固和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為了加強國力,呂不韋厚相結納,蓄士三千人。他使這些食客各抒所聞,著成八覽、六論、十二紀,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萬言。由於十二紀分述四季十二個月的時令和行事,所以書名叫「春秋」;又因為有「八覽」,古人也稱這部書叫《呂覽》。
《呂氏春秋》的內容以儒、道思想為主,兼及名、法、墨、農及陰陽家等,匯合了先秦各派學說,兼收並蓄,所以《漢書·藝文志》把它列為雜家類。《察今》篇就反映了法家進步的歷史觀。
《呂氏春秋》作為政論文,每篇各有主旨,有針對性地說明一個問題。作者善於運用歷史事例、精巧的寓言故事或貼切的比喻,把抽象深奧的道理說得明白精達,十分透闢。行文邏輯聯系縝密,結構組織嚴謹,語言流暢自然、生動有力,尤其是其中的許多寓言故事,至今仍不失其勸戒教育作用,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例如著名的《掩耳盜鈴》、《刻舟求劍》、《引嬰投江》、《割肉自啖》等。
據說秦始皇八年(公元前二三九年),《呂氏春秋》著成的時候,呂不韋把它懸掛在秦都咸陽的城門上,並懸賞說:「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當時沒有人能動它一字。但這並不說是《呂氏春秋》真的就盡善盡美了,漢人高誘說過:「誘以為時人非不能也,蓋憚相國,畏其勢耳。」可懸賞一事也說明了著書者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察今》是一篇以立論為主的政論散文。作者緊緊圍繞「察今」這個中心論點有議論有例證地組織文章,告訴人們要明察現實社會的實際情況,因時而治法。全文共六個自然段,可分為兩部分,前三個自然段為第一部分,後三個自然段為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旨在說明制定法令制度應該明察當今的社會實際情況,不能拘泥於古人成法。
在第一自然段中,作者並沒有直接點出「察今」的論題,而是從反面立論,提出了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的主張。文章開篇就用一個設問句——「上胡不法先王之法?」提出問題,然後直說「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為什麼呢?因為從古到今,有人增補,有人刪減。接著用一個反問句作結——「胡可得而法?」一個設問和一個反問,不僅一下子抓住了讀者,而且使讀者相信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是確切不移的。但是作者並沒有停留在這一步。損益之後的先王之法不可效法,沒有損益的先王之法是不是可以效法呢?結論是「雖人弗損益,猶若不可得而法」。這里「雖」當「即使」講,是一個假設性的關聯詞語,作者先假設「弗損益」這個事實,作出一個讓步,然後得出結論,「猶若不可得而法」。這樣就使讀者思考,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並不決定於是否損益,哪又是因為什麼呢?自然地引出下文。

作者: 塵世流沙 2006-11-4 11:29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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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察今》原文譯文賞析 zt
作者緊承第一自然段,在第二自然段說明了先王之法不可法的道理,提出了「察今」的中心論點。
文章首先指出,先王的法令制度是切合於當時的實際情況的。社會是發展變化的,當時的情況不可能隨著法令制度一同傳下來,所以用以治世的先王的成法在當今就不可效法。然後得出結論——「故釋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為法」。接著作者又用一個設問句:先王為法的根據是什麼呢?回答說:先王制定法令制度,是以人為根據的(實際上,階級社會中法令制度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的),而當今制定法令制度的也是人。緊接著得出結論:審察自己就可以推知別人,審察當今就可以推知古代,從流傳下來的先王之法和推知的古代社會情況也就自然地知道了古人為法的道理。因為古今為法治國的道理是一樣的,人與我同是制定法令制度的人,所以要使法能適應時代的需要。這就提出了「察今」的中心論點。然後作者又指出明曉事理、懂得事物發展規律的人是能夠「以近知遠,以今知古,以所見知所不見」。再用日常生活中三件推理正確的事實作例證,說明人們是能夠察己知人、察今知古的。
上邊兩個自然段從理論上說明了時代在變化,所以必須審察當今社會實際情況,而不能拘泥於古法。在第三自然段中作者又用了一個寓言故事說明了不察今的害處,從反面論證察今的重要性。這則寓言包含著這樣一個道理:當客觀現實已經改變的時候,而人們卻沒有明察情況,結果就會招致失敗。文章以講故事的方式從反面向讀者說明了察今的重要性,使文章顯得生動活潑,說服力強。
總觀第一部分:從反面立論,提出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雖可得,猶若不可法——釋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為法——提出「察今」的主張——用故事證明察今的重要。
察今就是明察當今時代的實際情況,以便吸取前人立法的經驗改變先王之法,使之為當今時代服務。作者在第二部分就說明了時代在變化,與之相適應的法令制度就應該改變的道理。
第四自然段緊承上文,說明立法必須順應時變。作者開始就辯證地說明立法和變化的重要性——無法則亂,弗變則悖;時代變化了,變法就是應該的事。再用大家熟知的醫病一事作比喻,以病情比時代,以葯物比法令;葯以治病,法以治世;病變則葯變,世變則法變。然後照應本段開頭得出結論——凡舉事必循法以動,變法者因時而化。接著作者又舉出傳說中古代許多君主「其法皆不同」的事實,說明時勢不同法就不同是古已有之的事情,所以察今而變法正是「法先王之所以為法」。最後又以良劍求斷、良馬求千里作比,說明古代聖賢對於先王之法的態度是希望能使法合乎時以成功名,而不是故意追求先王的成法。立法的目的就是治國。這就回應了前文「古今一也,人與我同耳」,用古已有之的事實充實了自己變法的根據,說明察今變法的目的,告訴人們辦事要從實際出發,講究效果,而不能只圖求古。
不變法又有什麼害處呢?作者在第五、第六兩個自然段中又講了兩個故事,說明不變法就會失敗,從反面證明變法的重要。
第一個故事是有名的《刻舟求劍》。這個故事說明了情況是不斷變化的,人們的認識如果不隨其變化就會使事情失敗。然後指出以先王之法治國的人正如刻舟求劍的楚人一樣,是斷然不能成功的。故事諷刺了那些不能因時制宜的迂腐的人。
第二個故事是有名的《引嬰投江》。其父善游、其子未必善游的道理人人都懂,那麼古代聖賢的法令在古代雖然起過很好的作用,而時代變化了,在當今就未必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如果認為先王之法曾有過好效果而硬搬古法,就會象引嬰投江一樣可笑。故事嘲笑了拘泥古法的幼稚和荒唐。
總觀第二部分:說明變法的重要——用喻證法從正面證明變法的重要——用例證法說明變法是古已有之的事,證明變法重要——用兩個故事從反面證明變法的重要。
春秋戰國時期的思想界,在韓非以前,人們往往是崇尚法先王的。韓非系統地論述了社會發展變化的觀點,提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的主張,使人們的思想認識前進了一步。而與韓非幾乎同一時代的《察今》的作者,也能提出「釋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為法」,「世易時移,變法宜矣」,反對泥古不化和墨守成法,強調變化和調查,這同樣具有古代樸素的唯物論和自發的辯證法因素,是積極的,進步的。

C. 察今選自

C A項荀子為儒家學派;B項《察今》選自《呂氏春秋》,是一部雜家著作; D項《察今》《庖丁解牛》都是先秦諸子散文。

D. "以"的意義與用法

以 ==========有3種用法......
1.用作介詞。

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借""依據""按照""用(憑)什麼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為其國與此同。(《察今》) 願以十五城請易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劌論戰》) 余船以次俱進。(《赤壁之戰》)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記》) (二)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於"。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廉頗藺相如列傳》) 時操軍兼以飢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戰》) (四)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於",可譯為"在""從"。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於泰安。(《登泰山記》)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漢書·西南夷傳》)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例如: 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國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信陵君竊符救趙》)

2.用作連詞。

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於轉折關系。 (一)表示並列或遞進關系,常用來連接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可譯為"而""又""而且""並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則游者眾……(《游褒禪山記》) (二)表示承接關系,"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後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余與四人擁火以入……(《游褒禪山記》) (三)表示目的關系,"以"後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可譯"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 劍貲財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記》)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四)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 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餘年。(《信陵君竊符救趙》)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五)表示修飾關系,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復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發展或推斷的結果。

例如: 以是人多以書假余……(《送東陽馬生序》) 余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鍾山記》)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庖丁解牛》)

第一個與第二個以不同,第一個可以譯作來,而第二個則是把

E. 察己則可以知人,察今則可以知古。 我想知道他的涵義和相關的歷史故事,越多越好!

看自己可以揣摩他人,看現在可以讀懂歷史

三個鏡子
一個直內言勸柬的好大臣死容了,皇帝說的他失去了一個鏡子
他說:以人為鑒可.....以古為鑒可.....以...為鑒可.....
大臣好象是魏徵,皇帝好象是唐太宗

F. 舉例闡述《史記》對小說的影響

在探尋中國小說歷史源流時,史傳傳統是佔有絕對影響的,而其肇始則可以追溯到春秋時代的《左傳》、成於戰國西漢輯成的《戰國策》等早期有較強文學性的史學著作。而這個史傳傳統中影響最大的無疑是司馬遷的《史記》,《史記》是在繼承優秀史學傳統再加作者創造性的開拓兩方面因素的綜合作用下寫成的。由於司馬遷具有獨有的家學修養、廣博的視野和胸襟、進步的思想性格、豐富的人生經歷和情感,《史記》的文學性特點更為顯著,故而其對中國文學的影響也遠遠超過了其他史學著作。《史記》既是偉大的史學著作又是不朽的文學作品,特別是本紀、世家、列傳三部分,本身就被看作是優秀的傳記文學作品,《史記》對於中國文學產生了深遠而廣泛的影響,本文打算僅就《史記》對中國古代(這里指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前的所有小說,即包括一般所謂的近代)小說的影響展開論述。

《史記》對中國古代小說的影響大致體現在著書理念、諷鑒傳統、創作手法、題材內容、形象塑造、篇章敘事和語言修辭等幾個方面,下面分點具體論述:

一、著書理念

「發憤著書」是司馬遷提出的一個重要的創作觀點,司馬遷說「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對於作者而言,為什麼要著書立說,司馬遷給出了一個解釋是心有郁憤要藉此抒發,「此人皆意有所郁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來者。」發憤說對中國古代文化(不僅僅是文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歷代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應和,至於在古代小說領域,也有不少作者是在此思想的影響下憤筆而書的,《水滸傳》、《儒林外史》、《紅樓夢》、《聊齋志異》、《官場現形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等都有發憤的因素蘊於其中。

如蒲松齡,曾連續考取縣、府、道三個第一,但接下來卻屢試不第、窮困潦倒一生,認識到「仕途黑暗,公道不彰,非袖金輸壁,不能自達於聖明,直令人憤氣填胸,慾望望然哭向南山而去。」吳敬梓同司馬遷一樣,出身於官僚地主家庭,青年時代都熱衷於仕途,而後來思想上受到了沉重打擊,司馬遷是被處以宮刑,吳敬梓則窮愁潦倒,常常斷炊,在窮困之中堅持創作。其他的或是寫家庭衰落之悲或是寫社會政治之腐朽,不論是惋惜哀嘆還是揭露批判,其一腔郁憤則是作者們所共有的,借書發憤終於成就了眾多輝煌的中國古代小說經典。

二、諷鑒傳統

諷指揭露批判,鑒指資鑒興衰,史家的實錄對於黑暗時弊的批揭無疑具有重要意義,而以古察今以史為鑒是中國歷史的一大特點,這可以說是歷史的最大意義。《史記》從傳說中的五帝時期一直寫到漢初,跨越兩千多年,朝代更迭,幾度興衰,而在這興衰之中又有多少朝政腐敗、社會黑暗、民不聊生的時期。中國絕大部分文人又具有強烈的憂國憂民情懷,且他們本人就大多是這些腐朽政治和黑暗時代的受害者,在他們的作品中寄予諷鑒便也是很正常的了。

中國古代小說中有不少揭露時弊批判黑暗寄寓興衰的作品,如《東周列國志》、《三國演義》、《水滸傳》、《隋唐演義》、《說岳全傳》、《楊家府演義》、《大宋中興通俗演義》、《官場現形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等,雖然在文學史上這些作品被分列為歷史演義和英雄傳奇,但它們都涉及國家政治社會問題。如《三國演義》記錄三國的分合興亡,《水滸傳》寫了北宋後期的腐朽朝野、官逼民反,《官場現形記》和《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則展示的是清末整個國家和社會腐敗墮落黑暗丑惡。作者們在對這些醜陋進行批判揭露諷刺的同時,也表達出了對美好社會國家的贊美和嚮往。對於統治階層而言,要想避免沒落衰亡也可以從這些作品中讀出很多有意義的東西來。

三、創作手法

《史記》作為史學著作受到後世非議的一點即它的虛構和想像,這一點對於史學作品來說可能確有不妥之處,不過這卻是文學創作的一大要點,這是《史記》文學性的幾個特點之一。後世學者已指出《史記》中不少可能是處於作者虛構想像的內容,如垓下之圍時情景,項羽絕唱《垓下歌》,《鴻門宴》里項藉和劉邦的秘密會談等等,像這樣的對話場景在《史記》中大量存在,這些與作者相隔千百年的人物的對話和其他一些細小的事情或細微的場景,司馬遷肯定是無法知道的,不過作者卻根據歷史結果和人物性格等對這些都給予了極為合情合理的虛構描寫,給人的感覺是非常真實的。當然作為歷史著作,司馬遷還是很嚴格地執行實錄原則的,他是根據邏輯真實的原則進行虛構想像的,所以有人說司馬遷用的是現實主義與浪漫主義相結合的寫作方法,前者的基本精神是對社會現實的本質和面貌進行如實的反映,它所運用的基本表現方法是對反映現象做客觀描寫;後者的基本精神是表達某種社會理想,豐富的想像和強烈的誇張是其表現方法的基本特點。

《史記》是一部具有強烈的主觀抒情性和濃烈的悲劇美的作品,司馬遷在寫作過程中注入了強烈的個人情感,在對人物進行褒貶評述時,序贊中蘊藏著一種深長的情思:「或是筆墨酣暢的抒情,處處有我在;或是淋漓盡致的暴露和諷刺,每每可見其憤世嫉俗之情;或是對高義奇節之士的嚮往和對失敗者與受侮辱被損害者的同情,時時流瀉太史公的真情實感。」(張慧禾:《聊齋志異》對《史記》 的繼承與發展,《語文學刊》04年第3期)例如在《孔子世家》的評語中寫到「詩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嚮往之。余讀孔氏書,想見其為人…天下君王至於賢人眾矣,當時則榮,沒則已焉。孔子布衣,傳十餘世,學者宗之…可謂至聖矣!」對於他所厭惡、摒棄、批判的人事物,則多寫其假丑惡兇殘恨,「秦始皇滅了周和六國,太史公不高興,就把始皇的媽的淫行,誇張到不堪的程度。始皇是十二個月生的,嫪毐的性器可以『專車』。」(聶紺弩語,見嶽麓版《三國演義》前言)

《史記》中的悲劇人物,按其歷史地位和作用而言,可以分為超前型和守舊型。前者體現的是歷史的必然要求和這個要求實際上不能實現之間的矛盾,這類人物是歷史的先行者,他們的行動具有超前性,如推行變法的吳起、商鞅,主張削藩的賈誼、晁錯。後一類盡管死得很壯烈,但他們的悲劇不是體現了無法實現的歷史必然要求,而是他們相信舊制度的合理而奮力堅守,如田橫和五百壯士。按其人物品格而言有完美型和缺失型兩類。前者是具有高尚品格和獻身精神的英雄,幾乎是無可挑剔,如《趙世家》中的公孫杵臼、程嬰,《刺客列傳》《游俠列傳》中的刺客游俠。後一類是人物自身品格存在明顯弱點,這些弱點導致了他們的最終毀滅。非常典型的是項羽,身前輝煌顯赫卻死的悲慘壯烈。「然羽非有尺寸,乘勢起隴畝之中,三年。遂將五諸侯滅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號為『霸王』,位雖不終,近古以來未嘗有也…自矜功伐,奮其私智而不師古,謂霸王之業,欲以力征經營天下,五年卒亡其國,身死東城,尚不覺寤而不自責,過矣。」

四、題材內容

《史記》對於後世小說題材的影響,具體可以分為三類:俠客題材,神怪題材,歷史戰爭題材。後世小說或是直接從《史記》中取材故事內容,或是借鑒其中的故事情節或人物形象。《刺客列傳》《游俠列傳》可以說是中國是中國俠客小說的鼻祖,真可謂源遠流長、延綿不絕。唐代傳奇宋代話本中都有不少俠客形象,《聊齋志異》里不僅有一般的俠客形象,還有不少劫富濟貧、救人於危難的女妖女俠客,可以說是對俠客小說的繼承和發展。近代以來的俠義公案小說蔚為大觀,如《綠牡丹》、《七俠五義》、《兒女英雄傳》、《七劍十三俠》、《仙俠五花劍》、《小五義》等等,人們對鏟除霸惡、扶危濟困、仗義公正、反抗強暴的俠客確實極其嚮往、尊崇和感激。

在敘述遠古史事時,由於司馬遷採納了不少神怪傳說,奇聞異事,即便是一些對作者而言是近現代的史事,為了襯其神秘也有不少神異事件的描寫。如吞玄鳥卵而生的殷始祖契,踐巨人跡而生、又經歷奇特的後稷等。在《高祖本紀》中寫劉邦的誕生是劉媼遇龍而孕,該篇還記載了劉邦醉斬白蛇的情節 ,都頗有神奇色彩。中國的神怪題材小說也是歷史悠久,當然其源頭應該可以追溯到遠古的神話傳說。其後則如魏晉的志怪小說,《搜神記》、《搜神後記》、《述異記》、《拾遺記》、《冥祥記》、《神仙傳》、《甄異傳》等,直至《西遊記》、《封神演義》、《聊齋志異》、《綠野仙蹤》、《東游記》等。

《史記》對於歷史戰爭題材小說的影響更是不言自明,一類是直接借鑒取材史記里的內容,如《東周列國志》、《西漢通俗演義》,另一類主要是借鑒其描寫筆法和語言修辭、情節場景等等,語言修辭後面還有專門論述,這里僅就情節場景舉個例子:《三國演義》在描寫張飛大鬧長坂坡時寫到張飛圓睜環眼大喝數聲,聲如巨雷,曹軍聞之,盡皆股慄,接著是夏侯傑驚得肝膽碎裂,倒撞於馬下,曹操和諸君眾將一起望西奔走。而在《項羽本紀》有「是時,赤泉侯為騎將,追項王,項王瞋目而叱之,赤泉侯人馬俱驚,辟易數里。」此外如鴻門宴情節、項庄舞劍場景也在《三國》等小說里多次出現,可以說這是中國古代小說里的經典情節場景了。

五、形象塑造

《史記》里記錄了上至王公貴族下至凡夫走卒的各類形象,以人物為中心。通過真實、生動、典型的細節描寫,准確細膩地表現人物的性格,不僅使歷史人物的精神面貌的本質特徵得到充分的表現,而且在真實的歷史記錄中又反映了作者對人物有著恰當的取捨和抉擇,這樣,人物形象就可能在不同程度上接近甚至達到了藝術典型的高度。其人物描寫范圍的選擇之廣泛,對小說進行廣泛的人物和社會的描寫可謂奠定了基礎。各類形象自有特徵,同類形象的性格又一、各有不同,共性與個性完美結合,採用多維視角、旁見側出來塑造人物的多重性格特徵。其塑造典型人物的方法有四種:一、以典型事例塑人:「一個人便有一樣出色處」。二、以細節描寫塑人:「隱大段精彩於瑣碎之中」。三、以語言描繪塑人:「一樣人,便還他一樣說話」。四、以道德評價塑人:「褒貶固在筆墨之外也」。(賴祥亮:明清長篇小說塑人藝術的《史記》淵源——從小說評點話語談起,《三明學院學報》06年第3期;http://www.literature.org.cn/Article.aspx?id=60770)

《史記》中在後世享有盛名的人物,與小說中的典型何其相似,帝王類如秦始皇、漢高祖等,輔國重臣如范蠡、伍子胥、藺相如、蕭何,武將如孫武、吳起、王翦、廉頗、李廣,農民起義英雄如陳涉、吳廣,俠客如荊軻、聶政、郭解,文人如老莊孔孟屈賈司馬相如等等,名醫如扁鵲太倉公,其他的如隱士、商人、佞臣、酷吏、伶優,真是無所不包。項羽類的英雄美人故事、司馬相如類的才子佳人故事在後世反復上演。或是暴君或是明主,或是奸臣或是賢相,或是戰將或是文官,或是輝煌結束的歷史寵兒或是黯然收場悲慘英雄,這些形象及其故事和各自所包含的意蘊也已融入國人的精神之中。

六、篇章敘事與語言修辭

《史記》中的許多篇章結構法式為後世小說借用。如開篇講人物的生平,結尾的揭示主旨或評論,單傳或合傳組合成冊,分可獨存合為一體,敘事波折起伏,情節生動而有吸引力。

其結尾評論的手法在《聊齋志異》中體現的最為明顯,司馬遷有「太史公曰」,蒲松齡有「異史氏曰」。它們雖採用史論形式,但都包含有濃烈的抒情,有的不熔敘事、議論、抒情為一爐。也都同樣帶有濃郁抒情色彩::有的表達了作者憤世嫉俗的情懷;有的袒露了其坦盪高尚的心胸;有的泄露了作者深沉的苦悶。而可分可合的結構在《儒林外史》里有明顯體現,魯迅就曾說《儒林外史》「雖雲長篇,頗同短制;但如集諸碎錦,合為帖子」。

《史記》所運用的白描手法、因果探索、歷史和邏輯統一的敘事脈絡(虛實結合)、對宏大場面的駕馭把握、前後照應、互見法、順敘倒敘正敘側敘、行文簡潔精練、限制敘事、生動的故事情節描寫等等,可以說是奠定了後世小說的基本敘事手法。例如《三國演義》的虛實結合塑造和對宏大戰爭場面的敘述,《紅樓夢》中人物描寫的互見和精到的任務白描。

此外,虛構想像和誇張、對比、諷刺、鋪襯渲染、多種文體的運用、精彩而典型的外貌描寫、細膩逼真的心理刻畫、寓褒貶於敘事和春秋筆法、個性化的語言對話、散文化的語言寫作等等,這些都對後世的中國小說創作產生了深遠而廣泛的影響。

G. 「明星替規律,察今是昨非。」這句話什麼意思

你這個應該是
明興替規律,察今是昨非

釋義:知道歷史知識,就能懂得國家興衰成敗的規律,
才知道如今的選擇是正確的,而曾經的行為才是迷途。

H. 察己則可以知人,察今則可以知古體現的哲理是什麼

歷史主義,以及一定的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

I. 君過矣的過的古今意義

基本解釋
過 (過) guò 從這兒到那兒,從此時到彼時:過江.過賬.過程.過渡.過從(交往).經過. 經過某種處理方法:過秤.過磅.過目. 超出:過於.過度(dù).過甚.過獎(謙辭).過量(liàng ).過剩.過猶不及. 重新回憶過去的事情:過電影. 從頭到尾重新審視:把這篇文章再過一過. 次,回,遍:把文件看了好幾過兒. 錯誤:過錯.記過. 古漢語中,過有指出(過失)的意思:功過 (過) 用在動詞後表示曾經或已經:看過.用過. 用在動詞後,與「來」、「去」連用,表示趨向:拿過來.走過去. (過) guō 姓. 筆畫數:6; 部首:辶; 筆順編號:124454
漢譯英
過 across; cross; excessive; over; pass; spend; through
詳釋
(1) 過(guò) (2) (形聲.從辵(chuò),表示與行走有關,咼(guā)聲.本義:走過,經過) (3) 同本義 [go across;pass through] (4) 又如:過江;過馬路;從這條街上過;從他門前過;路過(途中經過);過翼(經過的飛鳥);過賓(路過的賓客);過處(經過之處);過來過往(來往經過);過陰(到陰間走一趟) (5) 超出,勝過 [exceed;go beyond] 從此道至吾軍,不過二十里耳.――西漢·司馬遷《史記·項羽本紀》 力能扛鼎,才氣過人. 大都不過參國之一.――春秋·左丘明《左傳·隱公元年》 一出門,裘馬過世家焉.――清·蒲松齡《聊齋志異·促織》 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6) 又如:過如(超過;勝過);過了漕(過了漕運期限);過情(超過實際);過實(超過實際情況);過絕(超越;超過) (7) 過去(過後) [pass by;go over] 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過此已忘.――清·蒲松齡《聊齋志異·促織》 花過而采,則根色黯惡,此其效也.――北宋·沈括《夢溪筆談》 (8) 又如:三伏已過;雨過天晴;過跡(過去的形跡);過景(過時;不應景);過逝(流逝.很快地過去);過郄(過去) (9) [婉詞]∶去世 [pass away] 陛下雖過世為神,豈假手於苻登而圖臣,忘前征時言邪?――《晉書·苻登載記》 (10) 又如:過作(死);老太太是三天前過的;過輩(去世);過背(去世);過七(人死後每七天舉行一次弔祭儀式.一般七次或五次而斷七) (11) 給予;遞給 [give] 郵人之過書,門者之傳教也.――《論衡》 予亦謂之過.辰州人謂以物予人曰過.――《通雅》 (12) 又如:過度 (13) 渡過 [cross] 野市分獐鬧,官帆過渡遲.――宋·蘇軾《荊州》 (14) 又如:過索(渡河之繩索);過江(渡過長江) (15) 轉移;過渡 [transfer] 買的房子已付款,只是過戶手續還未辦理好 過錄底稿 (16) 又如:過龍(經手遞送賄賂);過處(詞的上下片過渡之處.亦稱「過片」) (17) [方]∶ 傳染 [infect].如:過病(傳染疾病) (18) 度過;過活 [spend the time;pass the time] 吾家後日當甚貧,貧無所苦,清靜過日而已.――清·林覺民《與妻書》 (19) 又如:過陰天兒(休息);過老(度晚年);過日(度日;生活);過遣(打發日子,消磨時光) (20) 來訪;前往拜訪;探望 [visit] 於是乘其車,揭其劍,過其友.――《戰國策·齊策四》 自迎嬴於眾人廣坐之中,不誼有所過,今公子故過之.――《史記·魏公子列傳》 (21) 又如:過臨(光臨;惠臨);過款(過訪);過晤(前往會見) (22) 交往,相處 [associate;contact] 稍喜過從近,扶筇不駕車.――宋·黃庭堅《次韻德孺五丈新居病起》 過從甚密 (23) 又如:過逢;過從(互相交往);過會(農家親朋每年定期聚會的日子,或公社每年舉行廟會的節日) (24) 交談 [talk with each other;converse].如:過談(往訪交談) (25) 錯,犯錯誤 [mismake] 微二人,寡人幾過.――《呂氏春秋·審應覽·具備》 人恆過,然後能改.――《孟子·告子下》 (趙太後)曰:「君過矣,不若長安石之甚.」――《戰國策·趙策》 (26) 失去 [lose].如:過序(失去正常規律順序) (27) 怪罪,責難 [censure] 孔子曰:「求,無乃爾是過與?(這恐怕應該責備你吧!)」――《論語·季氏》 聞大王有意督過之,脫身得去,已至軍矣.――《史記·項羽本紀》 (28) 又如:不過(不怪罪);過謫(責備;怪罪);過適(怪罪,責難) (29) 繼入、贅入或嫁人 [adopt;marry] 孩兒也,他如今只待過門,喜事匆匆的,教我怎生回得他去.――元·關漢卿《竇娥冤》 (30) 又如:過嗣(過繼);過給(過繼) (31) 方言.指母豬生小豬 [farrow].如:過下來的小豬(生下來的小豬) (32) 傳遞 [transport] 他這個人喜歡過嘴,你說話可要注意 (33) 又如:過盞(敬酒);過嘴(傳話);過語(傳話);過書(傳遞書信);過氣(傳送氣息以交配);過狀(遞交文狀、訴狀) (34 幫助咽下;和著吃 [swallow].如:過過(過口,改口味);過口(吃食物下酒);過酒(下酒;送酒) (35) 沖刷;漂洗 [wash off].如:過水(用水漂洗) (36) [語助] (37) 用在動詞加「不」或「得」的後面,表示勝過或通過的意思.如:過不去(有阻礙,通不過);講不過禮去(於禮儀上行不通);比得過(能勝過他人);我說不過你 (38) 用在動詞後,表示完畢.如:吃過(吃完);起過(已經起床完畢) (39) 用在動詞後,表示某種行為或變化曾經發生,但並未繼續到現在.如:讀過書(曾經讀書,現己不讀書);當過官(過去做過官,現己不為官) 我去過北京 飯吃過了
典故
過,罪愆也.――《說文》 出入禁闥,補過拾遺.――《史記·汲黯列傳》 過則無憚改.――《論語·學而》 夫過有厚薄,則刑有輕重.――《商君書·開塞》 刑過不避大夫,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 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戰國策·齊策》 然而累汝至此者,未嘗非予之過也.――清·袁枚《祭妹文》 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雷霆乍驚,宮車過也.――唐·杜牧《阿房宮賦》 有過於江上者,見人方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戰國·呂不韋《呂氏春秋·察今》 行過夷門,見侯生.――西漢·司馬遷《史記·魏公子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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