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文化發展 > 黨章發展歷史

黨章發展歷史

發布時間:2021-02-06 10:06:56

㈠ 中國共產黨歷次黨章的制定及修正簡況的十四大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共有十章,五版十條,是對黨的權十二大通過的黨章的進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並將其貫穿黨章全文。新黨章在總綱部分,增加了關於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歷史進程的表述,闡明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歷史是我們黨開創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並不斷前進的歷史。把這一段歷史寫入黨章,反映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的形成和發展過程。新黨章把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在這個理論指導下制定的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及一系列方針載入黨章,並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了切合實際的新要求。根據中央顧問委員會向黨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議,從十四大起,不再設立黨的中央顧問委員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顧問委員會。鑒此,黨章刪去有關顧問委員會的條文。(全文載於1992年10月22日《人民日報》。)

㈡ 中國共產黨黨章發展史的內容簡介

黨章作為一個政黨黨內生活的最高法規,是伴隨著政黨的建立、發展及壯大而不斷專成熟與發展的。屬章程,是書面寫定的組織規程或辦事條例。中國共產黨章程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大法。其內容包括黨的政治綱領,以及有關黨的組織制度、活動方法等基本問題的規定,是黨的建設的全面性的指導文件。
中國共產黨的黨章經歷了一個由初創、逐步發展、達到成熟到遭受嚴重曲折又重新恢復與不斷創新的歷史過程。

㈢ 黨章的歷程的內容簡介

深度發掘紅色記憶,首次披露珍稀鏡頭,全球尋覓僅存史料。講述鮮為人知的傳奇故事內,展示黨史容研究的最新成果。十六部黨章與黨波瀾壯闊的歷史同行。中共一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綱領》為什麼缺少第十一條?中共六大為什麼在俄國召開?中共七大召開時,毛澤東在會上為什麼說我們都是倖存者?毛澤東思想是什麼時候確立的?為什麼十五大對黨章只修改了160個字,卻引起全世界的關注?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什麼時候寫進黨章的?胡錦濤總書記和中央書記處全體同志為什麼在十六大結束後不久,前往西柏坡?十七大對黨章進行了哪些修改?新中國成立六十年之際,讓我們隨著珍貴歷史鏡頭,講述鮮為人知的傳奇故事,展示黨史研究的最新成果,回首黨章的發展歷程。
中國共產黨已經走過八十七年的歷史征程。

㈣ 一:中國共產黨黨章建設的歷程是怎樣的

中共現行黨章是1982年9月召開的中共十二大通過的。中共1921年建黨以來,已先後17次修正、制定黨章。
●十二大制定黨章
第一次明確規定了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第一次作出了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的規定。
●十三大黨章修改
最重要的一條是實行差額選舉的制度,此後差額比例不斷擴大。
●十四大黨章修改
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黨在這一階段所執行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寫入黨章。
第一次載明「黨堅持不懈地反對腐敗,加強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增寫了有關遵守黨的紀律的條文。
●十五大黨章修改
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十六大黨章修改
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黨章。
首次載明各級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還明確提出了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的要求。
●十七大黨章修改
把「科學發展觀」寫入黨章。
●十八大黨章修改
一是對科學發展觀作出新的定位和闡述。 把科學發展觀列入黨的指導思想。
二是充實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成就的內容。「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這次修改新增寫的內容。
三是充實了堅持改革開放的內容。增寫了只有改革開放,才能發展中國、發展社會主義、發展馬克思主義的內容。
四是充實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的內容。這方面的一個重大修改,是把生態文明建設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一道,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適應這一修改,黨章修正案專門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闡述,包括總體要求、指導原則和工作著力點。這樣修改,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更加明確,有利於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同時,黨章修正案對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內容也進行了充實。
五是充實完善關於黨的建設總體要求的內容。增寫的加強黨的純潔性建設,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等新內容。
六是對部分條文作了適當修改。總結吸收多年來黨的建設成功經驗,並與總綱部分的修改相銜接,黨章修正案對條文部分關於黨員、黨的基層組織、黨的幹部這三條作一些修改

㈤ 怎樣總結黨章的誕生及其發展歷程

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誕生經歷了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是由中共一大和二大接力完成的。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成立。黨的一大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這個綱領包括黨的名稱、黨的性質、黨的綱領、入黨條件等14條內容。從內容上看,雖然綱領提出了黨的政治主張,裡面也有很多屬於黨章性質的條文,但是它還不是正式黨章。一年以後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這部黨章明確規定了黨的組織原則,具體規定了黨員條件、黨的組織建設和紀律要求。它的出現標志著第一部中國共產黨章程的正式誕生,也標志著中國共產黨創建工作的正式完成。而它也自然成為隨後幾次黨章修改的藍本。
隨後幾次黨的代表大會,對黨章進行了一些修改。1923年中共三大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把入黨介紹人由一人增加為二人,第一次規定了黨員候補期。1925年中共四大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規定黨的基層單位為支部,明確「凡有黨員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將黨的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名稱改為「總書記」,各級執行委員會「委員長」改稱「書記」。「總書記」、「書記」的稱號也一直為後來的黨章所沿用。1927年中共五大之後,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從內容和體例上對原有黨章進行了較大修改。其中最重要的修改在於,黨章明確提出黨的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1928年黨的六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四次修正章程》具體規定了堅持民主集中制的3條原則。因為六大是在莫斯科召開的,所以這一次通過的黨章受到共產國際的影響較大,規定中國共產黨是共產國際的支部,要無條件執行共產國際的決議。這部黨章的形成說明當時中國共產黨面臨著嚴峻的國內革命形勢以及較大的國際環境壓力。從黨的三大到黨的六大期間,面對紛繁復雜的國內革命形勢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形勢,還處在幼年時期的中國共產黨,對黨章的修改比較頻繁,改動也相對較多。黨章的修改展示了中國共產黨在自身建設和中國革命道路上的探索與前進。
在1945年黨的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通過的黨章,是一部中國共產黨完全獨立自主制定的黨章,在中共黨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這部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與中國革命的實踐之統一的思想——毛澤東思想,作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針」。黨章第一次寫入了毛澤東思想,確立了其在全黨的指導地位。同時,這部黨章還第一次出現了總綱,第一次規定了黨員的義務和權利,第一次對民主集中製作了科學表述。可以說,中共七大上制定的黨章是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時期最完備的一部黨章,標志著黨在自身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理論建設方面的全面進步,也展示了中國共產黨對馬克思主義的發展和創新。正因為這部黨章的正確性和進步性,使其存在了11年沒有修改。
新中國成立之後,1956年黨的八大上制定了中國共產黨成為執政黨之後的第一部黨章。這部黨章體現出當時中國共產黨所具有的執政黨特色:提出了黨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的任務和實現現代化的目標;強調反對官僚主義,發揚黨內民主;強調健全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崇拜;強調維護黨的團結,鞏固黨的統一。更為重要的是,黨章規定黨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這表明中國共產黨在帶領全國人民完成民主革命之後,與時俱進提出了領導全國人民進行社會主義建設、滿足人民需求的目標。這部黨章充分展示了中國共產黨從革命時期走向建設時期的過程中工作重心的轉變,是中國共產黨對自身執政7年來黨的建設經驗進行的總結,也為執政黨建設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然而,「文化大革命」嚴重影響和破壞了黨的建設。中共九大通過的黨章強調「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強調以階級斗爭為綱,否定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這個根本任務;對黨的性質、指導思想和根本任務作了錯誤的和不科學的論述。中共十大通過的黨章延續了九大黨章的錯誤。對這兩部黨章,鄧小平曾評價說,它們「實際上不大像黨章」。文革結束後不久,1977年黨的十一大制定了新的黨章。這部黨章未能系統糾正「文化大革命」的錯誤,沿用了「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提法。不過,這次黨章提出了「建設農業、工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的任務,是對未來努力方向的一種探索性嘗試。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撥亂反正之後,黨的建設取得長足發展,黨章的建設也回歸正途。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重新制定了又一部里程碑式的黨章。這部黨章繼承了七大和八大黨章的優點,恢復了黨的工人階級的屬性,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作為黨的指導思想,明確了黨在現階段的主要矛盾和總任務,比較全面且正確地回答了改革開放時期執政黨建設的目標、途徑和方法等。這部黨章是中國共產黨在新時期聯系實際、與時俱進的一部黨章,也成為目前黨章修正的藍本。1987年黨的十三大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體現了更加註重黨內民主的精神。黨章規定了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候選人名單採用差額選舉;規定黨組織討論決定重要問題要進行表決;增寫了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職權。1992年黨的十四大通過的黨章突出了鄧小平關於社會主義本質的論述。黨章內第一次寫入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中共十二大到中共十四大的黨章,充分展示了中國共產黨將工作重心轉移到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改變,展示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推進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
黨的十五大到十八大均對黨章進行了適當修改,這是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推進,黨的理論建設不斷進步的體現。1997年黨的十五大通過的黨章總綱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鄧小平理論由此作為黨的指導思想寫入黨章,同時寫入的還有「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2002年黨的十六大通過的黨章有三個重要的修改內容。一是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二是在黨的性質問題上,從「一個先鋒隊」轉變為「兩個先鋒隊」。在什麼人可以入黨等方面,增寫了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三是增寫了「黨徽黨旗」一章。此次黨章改寫的最重要意義在於擴大了黨的群眾基礎,使中國共產黨成為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2007年黨的十七大通過的黨章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精神。這部黨章增加了關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問題的論述;增寫了黨的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內容。2012年黨的十八大通過的黨章對科學發展觀做了新的定位和闡述,把科學發展觀與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一道,作為黨的指導思想寫入黨章。這部黨章還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充實了關於黨的建設總體要求的內容。黨的十五大到十八大修訂的黨章,展示了中國共產黨在自身建設上發展馬克思主義、推進理論創新的力量。
九十多年來,黨章的制定和發展,展示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完成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推進改革開放的歷史活動;也展示了中國共產黨在領導中國革命和建設過程中,不斷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不斷推進理論創新的歷史進程。黨章的誕生和發展史,是中國共產黨發展歷程的縮影和展示。從歷史的維度學習黨章,是我們全面理解中國共產黨歷史的重要內容。而學習黨章、遵守黨章,更是每位中國共產黨員的義務。

㈥ 中國共產黨章程的發展史

1982年十二大制定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把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的「以經濟建設回為中心」等重大答成果正式確定下來,中國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面開始出現
十四大黨章修改中,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作了新的概括
十五大黨章修改中,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十六大黨章修改中,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黨章。
黨的十七大即將對十二大制定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做出第5次修改。體現了黨的理論創新成果,突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黨章修正案順應黨心、民心,順應時代發展的客觀要求和我國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的總體潮流,必將對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障。

㈦ 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第一部黨章誕生於哪裡

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第一部黨章誕生於上海輔德里625號。

1921年,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上海召開,宣告中國共產黨的誕生,中國革命翻開了新的篇章。

1922年,中共二大又在這里的輔德里625號召開,第一次提出了黨的民主革命綱領,制定了第一部黨章,該章程共有六章29條,詳細規定了黨員條件和入黨手續,對黨的組織原則、組織機構、黨的紀律和制度等也都作出具體的規定。它的誕生,標志著黨的創建工作的最終完成,黨的事業由此走向更廣闊的新天地。

(7)黨章發展歷史擴展閱讀

首部黨章的保存:

1922年7月,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上海舉行。會議結束後,中央領導機構按照規定,將大會通過的章程和9個決議案送給莫斯科的共產國際;與此同時,還鉛印了小冊子,分發給黨內的有關人員學習貫徹。

1928年冬,張靜泉奉命赴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經再三考慮,他決定將這些文件、書刊從上海秘密帶到寧波鄉下,托父親張爵謙代為保管。

張靜泉於1932年犧牲,直至新中國成立,老人也沒有盼到兒子歸來,想想自己年事已高,這批重要的東西不能再「秘藏」下去了,於是叫在上海的三兒子張靜茂連登幾期尋人啟事,但幾個月後仍無音訊。老人便讓張靜茂回趟家鄉,並向他揭開了「衣冠冢」之謎。

他將從墓穴中取出一大包文件書報交給張靜茂,要他帶回上海交給相關部門。張靜茂把這批文件書報和照片帶回上海後,專門刻了兩枚上書「張靜泉(人亞)同志秘藏」和「張靜泉(人亞)同志秘藏山穴二十餘年的書報」字樣紀念圖章,分別蓋在文件和書報上。

在這些秘藏文物中,僅建黨初期黨內學習的著作、雜志就有幾百本。這之中就包括了鉛印的「二大」小冊子,「二大」通過的所有正式文件由此被完好保存下來。1950年與1951年,根據政務院(現在的國務院)和中共中央文件精神,上海將該小冊子上交中央檔案館。

㈧ 中國共產黨成立後經歷了哪幾個歷史階段

根據《中國共產黨簡史》2001年版本資料簡介,中共建黨90多年來共經歷了如下十個主要階段:

1、大革命階段

2、土地革命階段

3、抗戰階段

4、民主革命階段

5、新民主主義階段

6、社會主義建設階段

7、文化大革命階段

8、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的社會主義發展新時期

9、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階段

10、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新階段

(8)黨章發展歷史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歷史,是中國共產黨從1921年7月1日成立以來整個發展過程的全部歷史,主要包括中國共產黨歷次代表大會的情況、黨章的不斷完善過程、黨在各個不同時期的組織建設和發展狀況、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進行革命和建設的發展歷程和全部史實的記載。

中國共產黨革命歷程

第一階段(1919~1927)

1919年爆發的五四運動成為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開端,並直接促成1921年7月23日中國共產黨的成立,新民主主義革命擁有了堅強的領導核心。此後,中國共產黨不斷發起工人暴動,反抗北洋政府統治。

第二階段(1927~1937)

這一階段被稱為「土地革命」時期。由1927年8月1日南昌起義開始,中國共產黨代表人民群眾打響了武裝反抗國民黨反動統治的第一槍。秋收起義後,確定了「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革命道路,開辟了以井岡山為代表的無數農村革命根據地,並成功粉碎國民黨數次「圍剿」。1936年西安事變和平解決後,國共第二次合作初步形成。

第三階段(1937~1945)

這一階段被稱為「抗日戰爭」 時期。以「七七事變」為起點,中國人民進入了艱苦卓絕的八年全面抗戰時期。以國共第二次合作為代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形成,全國人民團結一心,最終打敗了日本侵略者,維護了國家的主權獨立,極大地提高了國際地位。

第四階段(1945~1949)

這一階段被稱為「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抗戰勝利後,國共進行重慶談判,簽訂關於和平建國問題的協定(即「《雙十協定》」)。1946年,蔣介石撕毀《雙十協定》,發動內戰。在中國共產黨的英明領導和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下,解放戰爭最終獲得勝利。

㈨ 回顧黨章三大發展歷程,黨章與時俱進有何重要意義

中國共產黨歷來高度重視制定和完善自己的章程。黨的一大制定了黨綱,二大制定了第一回部黨章,三大、四大分答別通過了第一次、第二次修正章程,五大政治局會議通過了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六大至十二大通過了黨章,十三至十八大通過了黨章部分條文修正案。這些滲透著歷史煙雲和經歷歲月洗禮的黨章條文,從一個獨特的視角再現了我們黨從幼年走向成熟、從弱小走向強大的全部過程,記錄著黨的思想理論、政治主張、路線方針政策、制度機制不斷發展的歷史軌跡。

㈩ 黨的歷史上 頒布了幾部黨章

中國共產黨自1921年誕生至十六大先後制定、修正過十六次黨章。

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時期制定過七部黨章。其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黨章,都是在共產國際直接指導幫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國共產黨幼年時期黨的建設的一些特點。1945年七大制定的黨章,則是在1943年共產國際解散後由中國共產黨獨立自主制訂的,標志著中國共產黨在政治上和黨的建設上的完全成熟。

一大黨綱

1921年7月在上海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討論和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綱領》。這是黨的歷史上關於黨的建設的第一個馬克思主義的光輝文獻。

《綱領》共十五條,規定了黨的名稱、性質和綱領,提出了黨的最終奮斗目標。《綱領》宣布「我黨定名為『中國共產黨』」;規定了黨的綱領是「以無產階級革命軍隊推翻資產階級,由勞動階級重建國家,直至消滅階級差別;採用無產階級專政,以達到階級斗爭的目的——消滅階級;廢除資本私有制,沒收一切生產資料,如機器、土地、廠房、半成品等,歸社會所有;聯合第三國際」。《綱領》也對黨的組織章程、黨的組織原則、組織機構和發展黨員作了明確的規定。(這個綱領現僅有第三國際保存的《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俄文版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保存的C·M·維爾巴編的陳公博《中國的共產主義運動》附錄《中國共產黨的第一個綱領》英文版。兩種外文本均缺第十一條。兩個版本由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譯成中文。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學院黨史教研室編輯的《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二冊第197至199頁收錄了這兩個版本的譯文)

二大黨章

1922年7月在上海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討論和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 。這部章程是中國共產黨第一部比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條。章程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徹底地反對帝國主義和反對封建主義的民主革命綱領,即黨的最低綱領;第一次詳盡地規定了黨員條件和入黨手續,對黨的組織原則、組織機構、黨的紀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體的規定。(全文收錄於《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二冊第508至510頁)

三大修正黨章

1923年6月在廣州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章程共六章,三十條。它和二大通過的黨章相比較,基本是二大黨章原來的結構的內容,只是個別條文的改動。如在關於黨員入黨手續方面,第一次規定了新黨員候補期(勞動者三個月,非勞動者六個月)。黨章還分別規定了候補黨員和正式黨員的權利和義務。(全文收錄於《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二冊第535至537頁)

四大修正黨章

1925年1月在上海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章程規定,「凡有黨員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黨的歷史上第一次將黨的支部規定為黨的基層單位。並規定從四大開始對中央委員會委員長的職務,改稱為「總書記」;地方各級黨的執行委員會的委員長職務,改稱為「書記」。(全文收錄於《中共黨史參考資料》)

五大修正黨章

1927年4月至5月中共在武漢召開的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沒有專門討論修改黨章的問題,在五大通過的《組織問題決議案》中,「認定必須改正並補充舊時的黨章」。五大閉幕後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於1927年6月1日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議決案》。這個修正議決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條,對四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許多新的補充和修正,特別是在黨的組織系統方面,作出了遠較前四個黨章詳盡系統的規定。其中,第一次明確規定「黨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這是在我們黨的根本法規上,第一次出現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同時,第一次規定入黨者的年齡必須在18歲以上。第一次把黨與青年團的關系列入黨章,並規定「青年團中央,應派代表出席黨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各級團部亦應派代表參加各級黨部機關之常務委員會議,此等團部之出席代表應有表決權。」修正章程在「黨的中央機關」一章中,明文規定中央委員會除選舉正式中央委員一人為總書記外,還要選舉「中央正式委員若幹人組織中央政治局指導全國一切政治工作」,體現了加強集體領導的精神。(全文載於《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四冊第415至421頁)

六大黨章

1928年6月至7月在蘇聯莫斯科舉行的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章》。黨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條。六大黨章基本保持了五大黨章的基本內容,在結構上作了一些調整。六大黨章較以前幾部黨章,更加突出地強調了共產國際的領導。在第一章規定「中國共產黨為共產國際之一部分,命名為『中國共產黨』,為共產國際支部」;在第二章規定「凡承認共產國際和本黨黨綱及黨章,加入黨的組織之一,在其中積極工作,服從共產國際和本黨一切決議案且經常繳納黨費者,均得為本黨黨員」,這是按照列寧建黨思想對黨員資格作了更為完整的表述。在關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方面,規定黨員及地方組織要無條件地執行「共產國際代表大會或本黨代表大會,或黨內指導機關所提出的某種決議」,並規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要「得共產國際同意後召集之」。(全文載於《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四冊第348至354頁)

七大黨章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章》,是我黨獨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黨章。七大黨章共有十一章七十條。它的主要特點是:第一,在黨章發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黨章的總綱部分。總綱是黨的最基本的政治綱領和組織綱領,是黨章的前提和總則,是每一個黨員「一切活動的准則」。總綱總結了黨成立二十四年來的斗爭經驗,以簡潔的文字闡明了黨的性質與理論,中國革命的性質、動力、任務和特點,黨領導中國革命的基本方針和必須具備的條件。第二,確定了毛澤東思想為全黨的指導思想。第三,特別強調了黨的群眾路線。第四,更加完善了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對擴大黨內民主和實行集中統一領導作了詳細的規定。(全文載於《中共黨史參考資料》第九冊第569至577頁)

八大黨章

1956年9月26日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以後制定的第一部黨章。新黨章根據執政黨的特點,提出了全面開展社會主義建設的任務。總綱規定:「中國共產黨的任務,就是有計劃地發展國民經濟,盡可能迅速地實現國家工業化,有系統、有步驟地進行國民經濟的技術改造,使中國具有強大的現代化的工業、現代化的農業、現代化的交通運輸業和現代化的國防。」黨章對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則作出了許多新規定。針對黨處於執政黨地位的情況,強調「必須不斷地發揚黨的工作中的群眾路線的傳統」。此外,八大黨章對黨的組織機構也作了一些新的規定。如中央委員會除選舉中央政治局以外,還選舉中央政治局的常務委員會;黨的監察委員會增加了要積極檢查黨員遵守黨的章程、黨的紀律、共產主義道德和國家法規、法令的狀況;明確共產主義青年團是黨的助手,在黨的領導下進行工作等。八大黨章還首次把「各盡所能,按勞取酬」的分配原則寫進黨章。(全文載於1956年9月27日《人民日報》)

九大黨章

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體現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組織上的錯誤方針。九大黨章背離了八大黨章的正確綱領,在黨章中肯定了根據「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的錯誤理論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在總綱里充滿了個人崇拜的錯誤。特別是把林彪作為「毛澤東同志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列入黨章,這在黨章的歷史上是從未有過的。九大黨章否定了八大已經明確的黨的工作重點的轉移和黨領導社會主義四個現代化的任務;在黨員條件上,取消了黨員權利和入黨預備期,把八大黨章規定的黨員十條義務改變為「活學活用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等五項接班人的條件。在組織原則上,取消了八大黨章中關於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的集體領導,發揮下級組織的積極性、創造性等條文,並取消了五大以來設立的黨的監察委員會。(全文載於1969年4月29日《人民日報》)

十大黨章

1973年8月28日中共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繼續了九大的「左」的錯誤,沿襲了九大黨章的總綱和條文,只作了個別的修改和補充。由於林彪反革命集團的敗露,十大黨章刪去了九大黨章中有關林彪為接班人的內容。十大黨章繼續肯定了「文化大革命」,並且強調「這樣的革命,今後還要進行多次。」(全文載於1973年9月2日《人民日報》)

十一大黨章

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是十年內亂以後的第一部黨章。它恢復了八大關於把中國建設成四個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的提法。在內容上與九大、十大黨章比較作了較多的修改。譬如:在總綱及有關條款中增寫了關於民主集中制的內容;在黨的中央委員會,地方縣和縣以上、軍隊團和團以上各級黨的委員會,都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提出黨要認真執行「任人唯賢」的幹部政策等等。但是,由於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是正確的,十一大黨章沒能清除「左」傾錯誤的影響,繼續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錯誤理論、政策和口號。這些錯誤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才得到徹底的糾正。(全文載於1977年8月24日《人民日報》)

十二大黨章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這部黨章吸取了歷屆黨章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是在七大、八大黨章的基礎上發展、提高而寫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黨章的教訓並徹底清除了十一大黨章中存在的「左」的錯誤而寫成的。十二大黨章的重要特點是:第一,有一個比八大黨章更為充實完整的總綱,總綱對黨的性質和黨的指導思想,對科學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實踐,對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對中國現階段社會主義的主要矛盾和黨的總任務,對加強黨的建設基本要求,對黨在國家生活中如何正確發揮作用,都作了馬克思主義的規定。對毛澤東思想,新黨章在十一屆二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的基礎上,作了比七大更科學的表述。第二,新黨章對全體黨員、黨的幹部提出比過去歷次黨章更加嚴格的要求。黨章規定,共產黨員必須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要求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黨的幹部「是人民的公僕」等。第三,對黨的民主集中製作了比較充分、比較具體的規定。而且吸取了歷史教訓,明確規定「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凡屬重大問題都要由黨的委員會民主討論,作出決定」。「不允許任何領導人實行個人專斷和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第四,新黨章對黨的中央和地方組織體製作了重要的改變和新的規定,規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在選舉中央委員會時,還要選舉中央顧問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還規定黨中央只設總書記,不再設主席和副主席,「總書記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產生。」第五,對加強和改善執政黨的領導也作了一系列具體的規定。另外,十二大新黨章首次將入黨誓詞載入黨章。(全文載於1982年9月9日《人民日報》)

十三大修正黨章

1987年11月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關於〈中國共產黨黨章部分條文修正案〉的決議》,對十二大通過的黨章部分條文的內容作了修正。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黨章的十個條款,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六、四十八條。

十四大黨章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共有十章,五十條。新黨章是對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的進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並將其貫穿黨章全文。新黨章在總綱部分,增加了關於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歷史進程的表述,闡明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歷史是我們黨開創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並不斷前進的歷史。把這一段歷史寫入黨章,反映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的形成和發展過程。新黨章把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在這個理論指導下制定的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及一系列方針載入黨章,並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了切合實際的新要求。根據中央顧問委員會向黨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議,從十四大起,不再設立黨的中央顧問委員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顧問委員會。鑒此,黨章刪去有關顧問委員會的條文。(全文載於1992年10月22日《人民日報》。)

十五大修正黨章

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這次修改黨章集中在一個重大問題上,即在黨章中明確規定,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黨章總綱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黨章總綱在原來關於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論述和關於毛澤東思想的論述之後,對原來有關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內容加以調整補充,形成了關於鄧小平理論的論述:「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以鄧小平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總結建國以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實現全黨工作中心向經濟建設的轉移,實行改革開放,開辟了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新時期,逐步形成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路線、方針、政策,闡明了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基本問題,創立了鄧小平理論。鄧小平理論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同當代中國實踐和時代特徵相結合的產物,是毛澤東思想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引導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不斷前進。」修正後的黨章對第三條第一款、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應的調整,規定黨員和黨的幹部要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全文載於1997年9月23日《新華每日電訊》。)

十六大修正黨章

2002年11月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 。這次黨章修改工作,突出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對新形勢下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的指導作用,堅持了與時俱進和改革創新的精神,在保持黨章整體框架不變的前提下,對一些內容作了適當修改或補充完善。十六大對黨章作了幾項重要修改,第一、黨章總綱部分,增加了關於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歷史進程的表述,闡述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歷史地位和重要作用。第二、對黨的性質作了進一步闡述。第三、結合中國實際對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表述作了新的概括。第四、總綱中對我國新世紀新階段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指導原則增加了新內容。第五、對黨的建設和黨的領導提出了新要求。第六、對黨員隊伍和幹部隊伍建設提出了新要求。第七、對黨的基層組織的有關規定作了補充和修改。第八、對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職責和任務作了補充規定。第九、對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性質作了進一步的表述。第十、增寫了黨徽黨旗一章,作為第十一章。 中共十六大秘書處負責人就十六大通過的黨章修正案答新華社記者問
參考資料: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

閱讀全文

與黨章發展歷史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歷史知識薄弱 瀏覽:23
軍事理論心得照片 瀏覽:553
歷史故事的啟發 瀏覽:22
美自然歷史博物館 瀏覽:287
如何評價韓國歷史人物 瀏覽:694
中國煉丹歷史有多久 瀏覽:800
郵政歷史故事 瀏覽:579
哪裡有革命歷史博物館 瀏覽:534
大麥網如何刪除歷史訂單 瀏覽:134
我心目中的中國歷史 瀏覽:680
如何回答跨考歷史 瀏覽:708
法國葡萄酒歷史文化特色 瀏覽:577
歷史人物評價唐太宗ppt 瀏覽:789
泰安的抗日戰爭歷史 瀏覽:115
七上歷史第四課知識梳理 瀏覽:848
歷史老師職稱需要什麼專業 瀏覽:957
什麼標志軍事信息革命進入第二階段 瀏覽:141
正確評價歷史人物ppt 瀏覽:159
ie瀏覽器如何設置歷史記錄時間 瀏覽:676
高一歷史必修一第十課鴉片戰爭知識點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