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七聲」樂理創造者是誰
在中國音樂史上,有一個很重要的人物,叫蘇祗婆。他將龜茲琵琶七調,從西域傳到了中國,後經音樂家鄭譯、萬寶常的努力,使中國傳統的五音音階,兼用了西域的七音。這一音樂理論稱為「五旦七聲」,指樂律中,音階可劃分為七調,五旦之中又有七聲,以每一聲為主,可構成一種調式,可得35調。這七聲相當於中樂七聲:宮、商、角、變徵、徵、羽、變宮,也相當於西樂七個音符C、D、E、F、G、A、B。總之,蘇祗婆比較系統地引進了印度、波斯的樂律,推動了中國音樂的改革和進步。並且對後世音樂產生了重大影響。例如,隋朝音樂家鄭譯從蘇祗婆的這一音樂理論中得到啟發,進而推算出84個宮調,被稱為「蘇祗婆琵琶八十四調」。在實際音樂中84調不全用,又演變成隋唐燕樂28調,後來有人將其中最常用的五宮四調,合稱「九宮」,一直流傳至今。
這樣一個對中國音樂發展、對中外音樂文化交流作出重大貢獻的歷史人物,人們卻對其身世知之甚少,只知道他來自西域龜茲國,世代為音樂家,北周、隋之際來到中國,生卒年不可考,名字蘇祗婆為梵語Sujiva的譯音。由於史料語焉不詳,因而有學者大膽推測:北齊的音樂家曹妙達可能與北周的蘇祗婆為同一個人。
曹妙達(生卒年不詳)為北齊的樂官,擅彈琵琶,世傳其業,並能作曲。他為北齊的文宣帝所器重,常常召入宮內彈奏琵琶,皇帝自己則在一旁敲擊胡鼓進行配合,兩人一起沉浸於美妙的音樂世界。他的音樂活動從北齊至隋文帝時,將近半個世紀。北齊滅亡後,他為隋的宮廷音樂教習。
楊憲益在《關於蘇祗婆身世的一個假設》一文中指出,「蘇祗婆」與「曹妙達」原音相同,後者也是從梵文轉譯過來的。而且,「妙達」是梵文「蘇」(su)的意譯,「達」字含有「生」字諸義,也就是梵文「祇婆」的意思。在同一時代,差不多同一地方,居然有兩位善彈琵琶的西域人,而且連名字都差不多,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巧事,除非假設:北齊的曹妙達就是北周的蘇祗婆。楊憲益根據這一假設自圓其說道:蘇祗婆幼年為突厥所俘虜,因精通樂理,為突厥王看重,周武帝天和三年(568年)或前幾年,作為突厥王後隨從樂人來到北周京都,在那裡不甚得意,又到了北齊,得到北齊後主的重視,位至開府封王。
這一假設頗具新意,蘇祗婆與曹妙達確也有許多相似之處,但要斷定「蘇祗婆就是曹妙達」,似又顯證據不足,有牽強附會之嫌。蘇祗婆到底身世如何,同曹妙達關系如何,還有待於挖掘史料進一步探討。這一謎底的揭曉,將大大推動中外音樂文化交流史的研究。
❷ 中國音樂史研究生筆記
中國古代史(一)
一.遠古時期:
1.音樂形式:歌、舞、樂合而為一(基本因素是節奏),與生產力發展緊密相關(古歌、古樂舞)。
①《彈歌》——狩獵。
②《八闕》——農牧。
③《蠟辭》——祭歌。
④《雲門》——黃帝拜神樂舞(圖騰)。
⑤《咸池》——堯崇天樂舞(星座)。
⑥《蕭韶》——舜時期宗教性樂舞。2.樂器:①骨笛——河南舞陽縣賈湖骨笛,最古老的樂器,是我國音樂文化9000年可考的依據。20支,距今9000年。音孔不一,五、六、七、八。七音笛居多,保存完整。
②骨哨,陶塤(浙江餘姚河姆渡,一孔)、籥。
③鼓 ——山西陶寺鼉鼓,永登土鼓,商代雙鳥饕餮紋銅鼓。二.夏商時期。
1. 音樂發展:與遠古樂舞性質不同,有階級烙印。
①《大夏》:歌頌夏禹治水。
②《大濩》:歌頌商湯伐桀。
③巫樂:求雨,驅鬼逐疫,出征。2.樂器:
磬 ——石制。虎紋大石磬。山西陶寺夏磬。
編磬——故宮商代編磬,三枚一組。「永啟」、「夭余」、「永余」。
塤 ——商代,五孔。
鍾 ——陶鍾。商代青銅鍾。
編鍾——河南安陽商代編鍾,三個一組。
編鐃——殷墟,五件一組。三.西周。(奴隸制社會達到鼎盛)
1. 周代禮樂制度實質——等級制度。(可作填空或名詞解釋,如:判縣。)
a.體現在舞隊、樂隊規模與排列的嚴格規定。
① 樂隊——天子-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
(周代禮樂制度體現在舞隊、樂隊規模與排列的嚴格規定。天子的樂隊為四面排列,稱宮縣。)②舞隊——天子-八佾;諸侯六佾;依次遞減。
b.典禮儀式,祭祀,宴饗的步驟。2.樂舞:
①六代樂舞:西周統治者用於祭祀、宴享,儒家雅樂最高典範。
黃帝——雲門大卷;
堯 ——大咸;
舜 ——簫韶(九韶);孔子「盡美以,盡善也」。盡善盡美的由來。
夏 ——大夏;
商 ——大濩;
西周——大武。②小舞:綵綢舞、羽毛舞、牛尾舞、長袖舞。(娛樂性強,道具與舞的關系)③散樂:民間音樂。④四夷之樂:周邊部落音樂、歌曲。⑤宗教性樂舞:攤舞。3.八音分類法:我國周代按照樂器製作材料的不同進行樂器分類的方法。西周有多達70多種樂器。
金~鍾、鐃;石~磬、鳴球;土~塤,缶;革~鼓、鞀;絲~琴、瑟;木~拀、敔 ;匏~笙、竽;竹~簫、篪。4.西周宮廷音樂機構的建立及其職能:
(古代音樂教育制度始於秦)周朝建大司樂,我國古代第一所音樂學校。職能:
① 皇室貴族子弟的音樂教育,包括「樂德、樂語、樂舞」。
② 音樂表演:宮廷內所有大型飲宴、祭祀。
③ 行政管理:大司樂1000餘人,分工明確,下設各部,各司其職。
目的:維護周王朝的統治。5.樂律。
①十二律——西周時期,正式有文獻記載。完整的十二個半音結構:黃鍾,大呂,太簇,夾鍾,姑冼,仲呂,蕤賓,林鍾,夷則,南呂,無射,應鍾。②五聲音階——西周有了記載,宮商角徵羽。③旋宮——西周轉調理論。任何一律都可作為宮音排列,形成新調。
四.春秋戰國
1.樂律
①三分損益法——記載於《管子·地員篇》春秋戰國出現,以弦長為計算基礎來計算樂律的理論,最早的樂律計算方法。
宮→徵→商→羽→角。②隔八相生法——記載於《呂氏春秋·音律篇》。三分損益法五律的基礎上,繼續往下至第十二律,每隔八位生一律。(參看十二律。如:黃鍾為宮,林鍾就為徵。)2.曾侯乙墓編鍾(2400年前):(從它的規模引發的思考啟示)
湖北隨縣擂鼓墩遺址。規模最大,音域最寬,數量較多,音律較准,保存較好。我國十二樂音體系中,最早具有半音音階關系的特大型定調樂器。
①共65枚,上中下三層,分三組排列。上為鈕鍾,19;中下甬鍾,45。有一銅鎛,楚惠王贈。標志春秋戰國時期音樂的高度發展。②總音域五個八度:從大字一組的A到小字三組的c。其中大字組的G到小字二組的g,三個八度,十二律備齊。鍾上2800錯金銘文,記載楚、齊、晉、周、申、曾等國律名、階名、變化音名的對照。對律學研究的重要性:反映了這個時期的音樂文化交流,為古代樂律研究提供了實證資料,旋宮轉調有實踐成果。割 律、姑冼律。③多數甬鍾可發兩音(鼓部、隧部),為大三、小三度。引發研究者雙音規律實際運用的思考④上層鈕鍾律制與三分損益法近似——三分損益已用於實踐。 中下層三組近似純律——復合律制,可以轉調。3.《詩經》:春秋末年產生,最早的詩歌總集,分風、雅、頌,現存305 首。 從西周初期到春秋末期500年間各類音樂作品。
風——最優秀,多達十幾種曲式手段,表現手法豐富。160,15國民歌。
雅——105,貴族文人的作品。分大雅與小雅。
頌——40,祭祀宗廟祖先。
◇「亂」(名詞):《商頌·那》。《西周·大武》。
「關雎之亂,洋洋乎,引爾哉」——孔子。說明已有「亂」的手法。
為全曲最後高潮段落。在相和歌,相和大麴中成為第三段。4.「楚辭」——屈原所創作的體裁形式,與楚地密不可分。用楚地方言,風俗,音樂來進行創作。後人的模仿應按楚語、楚風。《楚辭》——總集,收集了以屈原為主的辭賦。5.音樂思想:儒、墨、道家。
儒家孔子:開創儒家,創立私學。「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強調音樂的社會功能。「樂雲樂雲,鍾鼓雲乎哉。」雖對音樂只有隻言片語,強調「德」的思想,對其後儒家音樂思想產生重大影響。荀子:《樂論篇》,被吸收到樂記。墨家墨子:《非樂》《三辯》。認為音樂使「飢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老者不得息」,使統治者喪失江山。從勞動者和小生產者的利益出發,反對統治階級的奢侈生活,認為音樂會加重人民的痛苦和災難,浪費物力和人力,可能使國家衰亡。忽視音樂對社會、人類具有不同功能。道家老子:「大音希聲」,「五音令人耳聾」。主張自然,反對雕琢。莊子:崇尚天籟。6. 我國早期儒家最重要的音樂美學思想著作。
《樂記》(公孫尼子),集先秦儒家思想之大成。我國最早具有比較完整體系的音樂美學著作。吸收了荀子《樂論篇》。
①音樂的本質:音樂是表達感情的藝術;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之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立場,區別。
②政治的關系:音安政和;
③社會功能:端正社會風氣;與孔子觀點一致,分層論述。
④美感認識:給人的愉悅感受不可缺少。五. 秦漢
秦:匯集六國之樂到秦。
1. 漢:樂府:
建立於秦,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一枚錯金銀鈕鍾上刻有「樂府」二字,可以肯定樂府機構原為秦代所設。漢承秦制,在漢武帝時期對樂府進行了擴建,達到興盛。「采詩夜誦」:采詩官四處收集民歌,回宮廷後秉燭夜審,使樂府鼎盛。然後加工、改編、創作、填詞、研究。李延年的「新聲二十八解」,是西域音樂與漢音樂結合的最早記錄。106年後,漢哀帝時,由盛變衰。意義:保存民間音樂,促成漢代民間音樂繁榮,對其音樂文化發展產生深遠影響。2.漢代俗樂
相和歌 由徒歌(清唱)~ 但歌(一人唱,三人和)~ 相和歌 ~(魏晉南北朝)清商樂。
高級形式:相和大麴。
結構形式:三段式歌舞曲,艷——曲(段後加解)——趨(亂)。
相和三調:平、清、瑟。後稱清商三調。鼓吹樂 以管樂、打擊樂為主,兼有歌唱。北方游牧民族和漢族傳統音樂融合形成。分鼓吹(排簫,笳為主要樂器,常在殿廷、宴飲中用);橫吹(鼓、角,儀仗、馬上之樂)。百戲 漢代多種民間藝術的匯合,包括角 、雜戲、魔術、歌舞等。有歌手、樂器伴奏。3. 樂器曲項琵琶、羌笛、築、笳、排簫、馬王堆古琴(長度稍小,七弦)4. 樂律。
京房六十律——在三分損益法產生十二律之後,繼續往下相生。為解決黃鍾不能還原的問題。到了五十三律已經還原。附會了天文歷書、陰陽五行。發明了樂器「京房准」,十三弦,似箏。相和三調:平、清、瑟。鼓譜:《李記·投壺》。三種符號:□、○、半。如果算樂譜的話,是我國最早的樂譜。
六.三國、兩晉、南北朝。
1. 清商樂
清商樂——魏晉南北朝漢魏相和諸曲與南方民間俗樂的總稱。(清商三調)
吳 歌——東晉、南朝流行於建康的民歌。
西 曲——南朝流行於江陵的民歌,表演形式有舞曲與倚歌。2. 音樂文化大融合
a.少數周邊國家歌舞在中原迅速流行[龜茲、西涼、高麗、天竺]。
b.少數民族樂器帶入中原:曲項琵琶、五弦琵琶、篳篥(管子)、方響、鈸、羯鼓。
c.佛教傳入,佛教音樂與中國民間音樂相融合,建立中國佛教音樂體系。
d.龜茲:蘇祗婆帶入五旦七調,隋唐形成八十四調理論。
為隋唐音樂的輝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3. 主要音樂思想:《聲無哀樂論》。。
魏晉名士、竹林七賢之一嵇康著。與《樂記》(儒家音樂思想的代表)成為封建社會音樂思想兩大潮流。音樂-客觀存在,哀樂-主觀存在。
①與儒家的音樂觀點——表情說相對立。「心之與聲,名為二物」。
②哀樂之情來自客觀事物的影響,音樂只是誘導其表現出來。肯定了音樂的娛樂作用和美感作用,否定了儒家提倡的音樂教化作用。反對無視音樂的藝術性,將之簡單與政治話等號。是我國古代具有代表性的音樂美學論著,涉及到音樂本質、音樂功能、音樂審美等思想。4. 樂律學發展。
①何承天——南朝傑出律學家,創立了「新律」,十分接近十二平均律,意在消除「黃鍾不能還原」、不能旋宮轉調的缺憾。
②荀勖——西晉律學家,發現了笛律中「管口校正數」,運用管口校正製作出比較精確的十二笛。
③純律——古琴有了「徽」位,按照純律所定。有了徽位後可以記譜,促使古琴藝術飛速發展。5. 歌舞戲(簡單掌握)——停留在歌舞上,有了戲劇的雛形。
南北朝後期興起,有情節、角色、歌舞、伴奏、伴唱。與百戲有直接淵源,為高度綜合戲曲藝術的形成作了准備。劇目:《大面》出現了戲曲臉譜的雛形。《缽頭》《踏搖娘》(《蘇中郎》)
中國古代史(二) 七.隋唐
1. 宮廷燕樂——隋唐音樂發展的重心。 ①專指天子諸侯宴飲賓客時所用音樂,體制宏大。 ②它的發展建立在多民族音樂並存的基礎之上,繼承性、兼容性 ③集中反映了這一時期的音樂最高成就, ◇多部伎:隋,九部伎;唐,十部伎,燕樂(景雲河清歌)為諸部之首 ◇坐、立部伎:坐部伎3-12人,堂上表演,六部樂舞幽雅抒情。 立部伎64-108人,堂下表演,八部樂舞氣勢磅礴。
2. 隋唐的音樂形式:大麴與法曲 大麴:又稱「燕樂歌舞大麴」,綜合器樂、歌唱、舞蹈,有多段結構的大型樂舞,是漢代相和大麴與清商大麴的高層次發展。其特點:歌、舞、樂三位一體,結構龐大、節奏速度復雜多變。《破陣樂》《玉樹後庭花》《涼州》《霓裳羽衣舞》 分三部分:散序——器樂,自由節拍。 中序——歌唱,器樂伴奏,抒情的慢板。 破 ——舞蹈,熱烈快捷。 法曲:因佛教法會得名,以漢音樂和器樂為主。特點:清淡。《霓裳羽衣曲》。《霓裳中序第一》:為宋代姜夔從故紙堆中發現,加以填詞,收錄在《白石道人歌集》中,名為《霓裳中序第一》。 1. 唐朝的音樂機構 太常寺是唐朝最高行政機構,大樂署、鼓吹署隸屬於太常寺,監管雅樂、俗樂。 a.大樂署,對宮廷藝人進行訓練和考核的嚴格管理機構,最多時達11447人。 b.鼓吹署,專門管理儀仗鼓吹樂。 c.教坊,由宮廷直接管理,專門培養宮廷燕樂表演人才。歌舞、器樂水平較高。 d.梨園,在禁苑設立的音樂機構,教習、演奏法曲(器樂 )為主。從太常樂工精選,300餘人,「絲竹之戲」 2. 唐朝主要民間俗樂形式。 曲子:隋唐時期一種齊言的、可以填寫各種歌詞的新型民間歌曲。代表作品有王維的《陽光三疊》(聽辨)。這首樂曲到了明代成為琴曲;清代《琴學入門》的版本最為流行。曲子到了後期發展為長短句。
變文:唐代佛教寺院用於宗教宣傳的說唱形式。「俗講」的本子就叫作變文。散文、韻文更替出現。內容有兩類 ①講說佛經故事,佛經教義《目蓮變文》《地獄變文》 ②講說民間故事、傳說,歷史故事。《王昭君變文》《孟姜女變文》。 3.樂律 「八十四調」,隋代萬寶常、鄭譯根據蘇祗婆的「五旦七調」理論發展而來。它的提出建立了宮調理論較為完整的體系。
「二十八調」,唐宮廷燕樂所用宮調體系,有「七均四調」「四均七調」兩種說法。 「犯調」,同宮系統,調性轉換。 「移調」,音樂不變,換調進行。
4. 重要的拉弦樂器: 奚琴:似二胡,軸非平行。 軋箏:竹片拉之。 八.宋金 1. 曲子(詞調音樂): 在民間歌曲基礎上發展的藝術歌曲,多為長短句。體裁形式源於唐大麴,創作手法多為依樂填詞。常用技法:減字,偷聲,攤破,犯調。
《白石道人歌曲》:姜夔,收入詞曲17首,其中自度曲14首,古曲填詞2首,為范大成曲填詞1首,旁綴宋俗字譜;祀神曲,旁綴呂字譜;琴歌,旁綴減字譜;另有《聖宋鐃歌鼓吹曲》歌詞14首。代表作《揚州慢》《杏花天影》(聽辨)。 2. 宋代市民音樂的發展: 經濟不斷發展,城市人口劇增,帶來社會結構的改變。 ①表演場所:「瓦子」和「勾欄」,茶坊,酒肆,歌館。 規模:有的可容數千人。數量:汴京「大小勾欄50餘座」。 藝術形式:小唱、雜劇、諸宮調等。 ②宋雜劇頗有特色,遍布城鄉。 唱賺:兩種形式。纏令- 纏達-兩個曲牌交替使用。 勾欄藝人:李師師、徐婆惜、封宜奴。 ③後期的發展——出現專業組織: 書會——編寫話本和腳本的行會組織。 社會——從事職業表演藝術的行會。 分別有專門的唱賺社、雜劇社等。 ④特點:音樂轉型,主流由宮廷向民間;戲曲的確立,替代了歌舞,進入新的歷史時期。
3. 宋代器樂合奏(簡單了解名稱) ①民間合奏形式:細樂,清樂,小樂器,鼓板(拍板、鼓、笛)。 ②宮廷合奏形式:教坊大樂,隨軍番部大樂,馬後樂。 4.宋說唱發展(宋元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 a.唐在寺院中表演,宋元到城鄉各處。 b.形式普及,廣受人們喜愛。 c.大型長篇說唱以豐富形式呈現出來。 主要形式: ①鼓子詞——是一種說唱相間、以唱為主的藝術形式,用鼓伴奏得名。同一曲牌,反復歌唱多段曲詞。 ②諸宮調*——北宋時期勾欄藝人孔三立創立的大型說唱形式,把我國說唱藝術推進到新的水平。使用多種宮調,表現較為復雜的故事情節。主要伴奏樂器有:鼓、拍板、笛。《西廂記諸宮調》董解元作,目前保存最完整的作品,代表說唱音樂高度成熟。《劉智遠諸宮調》《天寶遺事諸宮調》 ③陶真——農村說唱形式。題材、歌詞通俗,多為七字句。 5. 宋雜劇與元雜劇的區別。
①宋由艷、正雜劇、散段組成,固定角色:副凈,副末,孤,旦。一類以對白為主的滑稽劇,音樂少。一類以歌舞為主的歌舞戲,音樂貫穿全劇。 ②元雜劇一本四折,有時加楔子,可以幾本串聯。每折用相同宮調若干曲牌;一本有四個不同宮調。曲、賓白、科組成。唱曲為主,一人主唱。屬曲牌體形式,又稱北曲。 優秀曲目:關漢卿《竇娥冤》《救風塵》;馬致遠《漢宮秋》《岳陽樓》;鄭祖光《倩女離魂》;白樸《牆頭馬上》。王實甫《西廂記》。 5. 樂器: 嵇琴——奚琴,弓弦樂器。後改進為馬尾胡琴。 ——唐稱「軋箏」,宋改稱「」,弓弦樂器。 6. 音樂理論: 「十八律」,南宋蔡元定創立。生成十二律之後,繼續計算出六律。理論上解決了三分損益音階轉調後,音程關系不統一的問題。理論上更完善。
❸ 用發展的眼光論述一下中國古代音樂史的死與活
中國古代音樂史的主要內容
先秦時期
1、
先秦時期的考古發現
賈湖骨笛距今9000年,說明中華音樂文明歷史的久遠,且有了樂律、音程的概念。
河姆渡的骨哨和一孔塤說明南方的音樂也有相當久遠的歷史。
曾侯乙編鍾公元前400多年的戰國時期。64件樂器,音域達5個八度,十二律俱全,能夠旋宮轉調。一鍾發兩個音說明當時的樂器製作工藝之高超。三份損益律和純律並存。2800多字的銘文是說明當時律制的重要文獻。
2、
先秦的樂律
管子地員篇,記錄了以弦長計算樂律的三分損益法方法。呂氏春秋音律篇記錄了隔八相生法,為三分損益法的發展。
十二律是十二個半音的意思;單數為陽律,又稱六律,雙數為陰律,又稱六同。
旋宮是西周以來的轉調理論。
八音是樂器分類方法,以樂器製作材料為依據:金石土革絲木匏竹。
3、
先秦的民歌
詩經是春秋末年的民歌總集,分為風雅頌三部分,風為北方十五國民歌;雅為貴族文人的作品;頌是祭祀祖先的樂舞。
楚辭是南方的戰國時期民歌總集。收入了屈原的九歌、離騷等作品,大部分是可以歌唱的,九歌屬於組曲形式。
4、
先秦的音樂機構和禮樂制度
周代的宮廷音樂機構大司樂,最重要職能是音樂教育,另外兩個職能是行政管理和音樂表演。
禮樂是一種等級制度,不同等級使用不同的音樂,樂隊排列天子四面、諸侯三面、卿大夫兩面、士一面。六代樂舞是雅樂的最高典範。
5、
先秦的音樂思想
儒家的孔子:強調音樂的社會功能,改造社會風氣的作用;孟子提倡王與民同樂,有民主思想;荀子,音樂應配合統治者的文治武功,感化人心。
墨子主張非樂。
道家的老子主張大音希聲;莊子提出天籟之聲為音樂的至高境界。
《樂記》公孫尼子或漢儒集先秦諸子言論編纂而成。肯定音樂的表情作用;強調音樂與政治的關系及其社會功能;認為音樂應該給人以美感。
漢魏南北朝
1、
俗樂
漢樂府既是機構也是當時該機構收集到的民歌的名稱,代表人物是協律都尉李延年,吸收西域音樂進行創作。
相和歌:是北方興起的歌曲形式,分徒歌、但歌和相和歌三個階段。其高級形式是相和大麴(南朝發展為清商樂),即三段體的歌舞曲:艷是抒情的歌舞,曲以歌唱為主,趨或亂為快速奔放的舞蹈。
鼓吹樂:漢代以管樂器和打擊樂為主兼有歌唱的藝術形式,分鼓吹和橫吹兩種,前者在儀仗行進中奏,後者在殿廷奏。
百戲:為漢代的一種綜合性藝術,含雜技魔術武術和歌舞等。
清商樂:是魏晉南北朝漢魏相和諸曲與南方民間音樂的總稱。所使用的三種宮調稱作清商三調。吳歌是流傳於建康一帶的民歌,如《子夜歌》。西曲是流傳於江陵一帶的,如《莫愁樂》。
歌舞戲:是戲曲的萌芽階段代表作有《大面》、《缽頭》、《踏搖娘》
2、
音樂思想、樂律成就和民族音樂大融合
魏晉名士嵇康所作的《聲無哀樂論》,認為音樂與感情無因果關系,是道家音樂思想的延續。
何承天的新律力圖解決黃鍾不能還原的問題;荀勖提出管口校正數。
此期間西域音樂大量傳入中原,如龜茲樂。曲項琵琶等樂器傳入後成為重要民族樂器,佛教音樂傳入。為隋唐音樂的繁榮奠定基礎。
隋唐時期
1、
宮廷燕樂與俗樂
多部伎:隋七部、九部,唐九部、十部,除清商伎外大多數為外來樂部。
其中龜茲樂一直保持,可見它影響之大。
坐立二部伎:西域音樂占據很大比重。坐部伎堂上表演,以抒情優雅見長;立部伎堂下表演,以氣勢磅礴見長。
唐大麴:歌舞樂三位一體。結構為散序(樂器演奏,散板)、中序(歌唱為主,抒情慢板)、破(以舞蹈為主,節奏快捷)。《霓裳羽衣舞》是其代表曲目。宋代姜夔填詞改編為《霓裳中序第一》。法曲是用於佛教法會的音樂,《霓裳羽衣舞》也是法曲的代表曲目。
管理音樂的機構有:太樂署(藝人訓練考核)、鼓吹署(管理儀仗音樂)、教坊(為燕樂培養人才的機構)、梨園(禁苑教習演奏法曲的機構)。
曲子:隋唐時期可以填寫各種詞的民間歌曲,宋詞的前身。
變文:宣講佛教教義的說唱形式。
2、
隋唐宋的樂律
八十四調:隋代的萬寶長和鄭譯根據蘇 婆的「五旦七調」(龜茲樂調)發展而來,以七聲十二律旋相為宮。二十八調:四種調高,七種調式。十八律:南宋蔡元定創立,用三分損益法生十二律後再生六律。
宋元明清
1、
宋代市民音樂
城市商業空前繁榮,出現市民階層。瓦子勾欄、茶樓酒肆眾多,成為民間藝人表演的場所。演出形式有:小唱、嘌唱、諸宮調、雜劇等。表演藝人的行會組織叫社會,編寫話本和劇本的行會叫書會。音樂主流由宮廷到民間,戲曲、說唱音樂確立發展,取代了原來的歌舞藝術。音樂文化更加普及,藝術綜合性更強。
民間器樂:細樂、清樂、鼓板、小樂器。
宮廷器樂:教坊大樂、隨軍番部樂。
❹ 維吾爾族有哪些名人
法拉比法拉比(870—950),全名穆罕默德·艾卜·奈斯爾·法拉比。出生於中亞錫爾河北岸法拉卜城(今名喀喇楚),突厥(語)人。掌握阿拉伯和古希臘文化,通曉十餘種語言,以「全才」學者著稱於整個伊斯蘭世界,被譽為中世紀的亞里士多德。
音樂造詣亦深,對律學與樂器創制貢獻突出。他創作的木卡姆,迄今保留在維吾爾音樂中。著有哲學、邏輯學、文學、音樂等方面著作達160篇(部)。其文藝理論論著有《論音樂》、《音樂全書》、《長詩和韻律》、《詩藝》等。 ——《中國少數民族文藝理論集成》第30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
優素甫·哈斯·哈吉甫優素甫·哈斯·哈吉甫(1018——1085) 喀剌汗王朝著名詩人。1012至1017年間出生乾巴拉沙袞名門世家。後移居喀喇汗王朝的文化中心喀什噶爾(今新疆喀什)。1069—70年完成著名長詩《福樂智慧》。《福樂智慧》是一部以喀什噶爾當地人民的語言寫成的勸誡性長詩,共13290行。
宗旨是宣傳伊斯蘭教的哲學倫理,用清新、形象、生動的語言表達了抽象、難懂、枯燥的哲學概念。在突厥語諸族的文學史中佔有重要地位,為其以後的文學發展奠定了基礎。是研究喀喇汗王朝的重要史料,形象地描繪了當時社會經濟、階級關系、國家組織、思想意識和風俗習慣等。
有維吾爾文、漢文及德文、土耳其文的全譯本和節譯本,—《中國民族史人物辭典》第95、96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北京。麻赫穆德·喀什噶里麻赫穆德·喀什噶里(1019—1005)喀喇汗王朝著名學者。
納瓦依。 納瓦依(1441—1501)的全名是艾里什爾·納瓦依。出生在赫拉特。他是繼尤素甫·哈斯·哈吉甫之後,維吾爾族文學史和文化思想史上又一個最有名的代表人物。納瓦依出身於巴克什(知識分子)家庭,受著良好的家庭教育。 他一生留下了《深邃的寶庫》、《五部詩集》等15卷文學和學術巨著。他在中亞和世界文化史上佔有顯著的地位。現在,研究納瓦依的文學和學術遺產已成為專門的學科,稱為「納瓦依」。
維吾爾族是一個多源民族,最主要的來源有兩支:一支是來自蒙古草原的回紇人,另一支是南疆綠洲上的土著居民。這兩部分人於公元840年大規模匯合,至16世紀初完全融合完成。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維吾爾族人民用勤勞和智慧創造了優秀的文化,有著獨特的民族風情。
❺ 禮樂志的歷史貢獻是什麼
各禮樂志所載史料,常可互相對照、互為補充,是研究中國各民族傳統音樂歷史的重要資料來源。如:《漢書·禮樂志》,所記「郊祀歌」、「房中樂」、「樂府」等,它志少有涉及,為研究西漢音樂的難得史料;《宋書·樂志》,除記載統治階級關於歌舞的各項措施和《雅》、《頌》之類作品,以及魏晉至劉宋朝廷祠祀、禮儀音樂舞蹈的沿革、制度、歌詞外,還兼記民間謠謳、漢世相和十三曲、清商三調、大麴、鼓吹鐃歌、雜技百戲、古樂器和新樂器等,內容頗詳,史料價值較高;《隋書·音樂志》,關於蘇祗婆五旦七調、八音之樂、隋七部樂的記載,他書不見,材料彌足珍貴;《新唐書·禮樂志》,在史料內容上較《舊唐書·音樂志》更為豐富,不僅可彌補其不足,並可與之互為對照;《宋史·樂志》,記錄有大量散失的宋人樂書佚文,材料難得;《遼史·樂志》、《金史·樂志》、《元史·禮樂志》等,則實錄有契丹、女真、蒙古等少數民族宮廷音樂和民間音樂,對研究北方民族音樂歷史和各民族音樂交流歷史,均有重要學術價值。
❻ 宋詞確實來源於西域音樂嗎
第一章 詞 源
詞是隨著隋唐燕樂的興盛而起的一種音樂文藝。
從音樂方面說,詞是燕樂發展的副產品。從文學方面說,詞是詩樂結合的新創造。燕樂的興盛是詞體產生的必要前提,詞體的成立則是樂曲流行的必然結果。經過三個時間:
一,隋唐燕樂的興起開辟了新的音樂時代,也開始了詞曲的孕育創造期。(宋劉梁陳世有新聲,但屬於清商樂系統。追溯詞的起源不能超越隋代。) 二,日見繁富與新聲竟作的燕樂樂曲,為詞的產生提供了充足的樂曲條件。(唐教坊曲是盛唐樂的總匯,中晚唐俗樂大盛,曲調繁衍。但要注意樂曲發展為詞調是有條件有選擇的。)
三,適應社會需要與樂曲要求,長短句曲子詞逐漸發展起來,最終取代唐聲詩,成為與古、近體詩並行的新詩體。
第一節、燕樂與詞——我國詩、樂結合的新傳統
中國古代音樂發展的三階段
先秦的古樂為雅樂,是廟堂之樂。《詩》中的雅、頌就是雅樂詩歌。在戰國時衰落。無力與新興的俗樂爭勝,最後不得不淪亡。唐宋時的雅樂只是裝點禮儀的模擬品。
漢魏六朝的音樂稱清樂。樂府詩就是配合清樂的歌詞。清樂之始是相和三調(平調、清調、瑟調),或稱清商三調(宮、商、角),行於中原。六朝的吳歌、西曲稱清商樂(因其清調以商為主,故稱清商),行於江南。但清樂與隋唐燕樂相比,從容雅緩,音希而淡,入唐後也逐漸衰落,只是一些唐代南方的吳吟越調,還是清樂的餘波。
唐宋詞的配合音樂主要是燕樂。隋唐時代流行的新樂叫燕樂。燕樂源頭上溯到北朝的魏、劉、周。南北分裂造成了音樂上的南北分界。在北方少數民族統治地區,中原舊樂與西域胡樂融合,並以胡樂為主,逐步形成了與清樂不同的北樂系統。
隋統一後,隋文帝對南北曲進行匯集整理,於雅樂外置七部樂,後煬帝置九部樂。
隋七部樂:國伎(西涼伎) 清商伎 高麗伎 天竺伎 安國伎 龜茲伎 文康伎
隋九部樂:清樂、西涼、龜茲、高麗、天竺、康國、安國、疏勒、禮畢
唐貞觀十四年,太宗平高昌,得高昌樂。使協律郎張文收造燕樂,去禮畢樂。合為唐十部樂。
唐十部樂:燕樂、清商、西涼、龜茲、安國、康國、疏勒、高昌、高麗、天竺
燕樂的主要部分是西涼樂與龜茲樂。
蘇祗婆琵琶的五旦七調
四弦:宮、羽、商、角
七調:宮、商、角、徵、羽、變宮、變徵
第二節 唐教坊曲——唐五代詞調的淵藪
唐曲分大麴、次曲、小曲。大麴結構復雜、遍數繁多,多至數十遍。小曲是單譜單唱。大麴盛於宮廷,民間多為雜曲小唱。
由樂曲轉為詞調是一個再創造的過程。詞調與曲調的最大區別就在於是否有人依譜填詞。
一、 隋曲
王灼《碧雞漫志》卷一:「蓋隋以來,今之所謂曲子者漸興,至唐稍盛」,認為詞起於隋。
二、 唐曲
唐代音樂發達,始於貞觀,極於開元、天寶。
唐代的兩張曲名表:
1、 太常曲
太常寺是專門的音樂機關,而大樂署是太常寺八署之一。唐十部樂就錄隸於大樂署。太常曲對詞源意義不大。
2、 教坊曲
教坊曲對詞調起源意義重大。
教坊即教習音樂歌舞的伎藝之所。玄宗好俗樂,為了不受太常禮樂制度的限制,將俗樂引入宮廷,於開元二年,另設內外教坊。內在蓬萊宮側。外又分兩所,右為光宅坊,左為長樂坊。右善歌,左善舞。洛陽也有教坊兩所。從此,教坊與太常並存。太常為政府官署,主郊廟;教坊是宮廷樂團,主宴享。
此外,玄宗在長安西北禁苑內設梨園,這個由他親訓的樂團體稱為「皇帝梨園弟子」。內外教坊與梨園實際上取代了太常寺而成了當時真正的音樂中心。
開、天年間的教坊曲,共324曲。其中雜曲278,大麴46。曲名備載於崔令欽《教坊記》。教坊曲內容豐富,有用於歌唱的,也有說唱,亦有歌舞,甚至還有扮演戲弄的。用於歌唱的歌詞形式有齊言聲詩和長短句兩種,演變為唐五代詞調的有79曲。
另有40餘曲,入宋後轉為詞調。
教坊是供奉宮廷,在中晚唐卻出現於社交場所。教坊曲傳播機會大增。這種音樂環境和社會環境是詞生長所不可或缺的溫床。
教坊曲還有二百多曲沒有被用作詞調,說明曲調轉為詞調是有條件和選擇的。原因如下:
1) 雜曲入詞多,大麴入詞少,夫大麴演唱繁復,限制過多,不易流行之故也。
2) 詞調選用還反映時代風尚。菩薩蠻詞調盛於晚唐,蓋其曲風行晚唐耳。詞依曲作,曲借詞行。
第三節 從選詞以配樂到由樂以定辭——詞體的形成過程
新曲越多,曲調越流行,就越需要為它們配上更多的合乎時尚的曲辭。不斷地以新歌辭替換舊曲章,是中晚唐時興的做好。同時,為新聲撰寫曲辭,為名曲配上名詞也是詩人們樂往的。
但要注意曲辭與詞不是同一個概念。唐燕樂曲辭相當多的是「聲詩」,依曲拍為句的「長短句」倒是較為後起。
元稹《樂府古題序》論及歌詩之異,其區別為:
一類本徒為詩,「後之審樂者,往往採取其詞,度為歌曲。蓋選詞以配樂,非由樂以定詞也」,這就是「聲詩」,或稱「歌詩」。
一類本備曲度:「因聲以度詞,審調以節唱,句度短長之數,聲韻平上之差,莫不因之準度。」「斯皆由樂以定詞,非選詞以配樂也」。這就是曲子詞,歌詞,或簡稱詞。
近體詩入樂的矛盾:整齊的句式與參差不齊的樂曲始終存在矛盾,盡管入樂時,可以在節奏和歌法上作一些變通,但不能徹底解決,而且樂曲越復雜多變,這種矛盾就越難克服。唯一的出路是探索一種新的詩樂結合方式。
宋人關於曲辭從齊言到雜言演變的解釋:
沈括《夢溪筆談》卷五:和聲說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卷三九:虛聲說
朱熹《朱子語類》卷一四零:泛聲說,
以上說話都不盡當,但實際上都是指出五七言詩式與樂曲的矛盾。以樂定詞,聲文相從是唯一出路。依曲拍為句是重大突破。
最早提出這種方式的是劉禹錫。其《憶江南》二首自註:「和樂天春詞,依《憶江南》曲拍為句」
依曲拍為句,打破整齊的詩律,以文就聲。就進入了依譜填詞的階段。這是確立詞體的開端。經過唐五代與北宋,這種方式日趨復雜和完善,終於形成了一整套與詩律不同的詞律。詞體從此獨立發展,與詩分流異趨。
沈括《夢溪筆談》卷五,謂填詞入曲始自王涯:「唐人乃以詞填入曲中,不復用和聲。此格雖雲自王涯始,然貞元、元和之間,為之者已多,亦有在涯之前者」。
李白詞的真偽考證(了解)
宋代黃升(花庵)《唐宋諸賢絕妙詞選》首錄李太白七首,以《菩薩蠻》、《憶秦娥》為「百代詞曲之祖」,案謂詞起義李白。
菩薩蠻曲名見於教坊記,或天寶間曲。憶秦娥詞不見於唐五代記載。北宋李之儀《憶秦娥》詞自注「用太白韻」,說明北宋後期才傳為李白作。且此詞與五代、北宋前期的諸篇《憶秦娥》用詞都不同。歐陽修、馮延巳、張先似都不知李白之作有前。顯然,「簫聲咽」一調比他們的詞要出得晚,乃託名李白之作。
詞源於唐,而大盛於宋。唐詞還處於創體和初步發展階段,尚為唐詩的一個支流。它在燕樂風行的環境里,盛唐時於民間孕育生長,中晚唐經過一些著名詩人之手逐步成熟和定型。這就是詞產生的大致過程。與此同時,聲詩則由盛而衰,兩者是此消彼長。至於要確定哪首詞是詞體的鼻祖,非常困難。但如果不顧現傳文人詞多出於中晚唐,而把詞體成立時間一味地提早,也是不合實際的。
第二章 詞 體
詞上承詩,下衍曲。三者源流相繼,而界域判然。詞體的特點部分由詩體演化而來,但更主要是的是詩樂相生的性質所決定的。
詞曲相依其方式就是由樂以定詞,依曲以定體。
第一節 詞的創作——按譜填詞
作詞與作詩不同,除了有自度曲先撰詞再上譜的之外,一般都須先按律制譜,爾後配詞。「前人按律以制調,後人按調以填詞」。所以我們把作詞叫作「填詞」。
填詞用的譜有兩類:一類是音譜。譜以紀聲,詞以示例。一為詞譜,分調選詞,作為詞聲律定格。
一 音譜
音譜就是曲譜或歌譜,以樂音符號記錄曲調。它是樂師伶工依樂律而制的聲樂譜。現存最早的唐樂曲譜是20世紀初在敦煌莫高窟藏經洞發現的一卷唐曲譜抄本。就在1908年法國漢學家伯希和劫走的六千餘卷文物之中。現存於法國國家圖書館(伯3808號)。
現存的完整音譜,只有姜白石的《白石道人歌曲》十七首。不但聲、詞俱全。而且有令曲、慢詞,聲詞相配的方式亦比較復雜。是研究宋代詞樂的重要藝術文獻。
二 詞譜
唐時的「樂章文譜」,是有譜有詞。宋詞譜亦有譜有詞。以詞譜代替音譜,音譜湮沒的原因有二
1) 填詞按譜,其意義就是按音譜。填詞者就必須知音識曲。柳七、美成、白石知音善律,自可成。但大多數詞人卻未必能夠盡諳樂律,難以盡依音譜。宋之後,音譜失傳,所謂按譜填詞,就只能是「前人按律以制調,後人按調以填詞」。
2) 唐宋樂曲的流行大都有時間性,一個曲調的音譜歌法失傳,便成絕響。有些詞調因有人有作,以文字聲律定型下來,於是就能獨立流傳。
柳、周、姜諸家詞在宋代實際上是起到了代替詞譜的作用。
第二節 詞休的形成——依曲定體
曲詞是一首歌曲的音樂形式,詞調則是符合某一曲調的歌詞形式。
詞調與近體詩的區別:
1、 有調名 詞調名本是曲調名,曲名除了表明音樂內容外,還表示曲調性質與樂央類別。詞調以曲調為名,不另取名。
2、 分片 唐宋曲大多為兩面。詞調分片即由音樂分段而來。
3、 韻位無定
每段音樂分為若干小段,稱之「均」。一均為一個相對完整的音樂單位,樂曲於此「頓」「住」,詞調則於此斷句、押韻。
4、 句式參差
一均分若干小節,謂之拍。一拍就是音樂的一小節,稱之為樂句。詞分句與曲拍有關。曲拍有輕重緩急,故詞調句有短長,字有多少。
5、 字聲結合更加復雜 曲調節奏、旋律是用七音表現的。詞調以文字聲調與之配合。其用字講平仄四聲,陰陽清濁。
詞調的上述特點是依曲定體的結果:
一 依樂段分片
片者,遍也。唐宋時樂曲的一段為一遍。大麴常由數遍至數十扁組成,稱之為「大遍」,
其分曲為「小遍」。摘取其中一遍,用為詞調,稱為「摘遍」。所以,急曲就是急遍,慢曲是慢遍。詞調稱遍是由大麴、法曲而來的。
現代樂段有多段式,唐宋曲也大多分段,有一至四段四種。以兩段的為主。詞調亦有單調、雙調、三疊、四疊四種。以雙調為主。
1、 樂曲一段而成一調的,稱為單調、單遍。單遍詞往往起於詞初期,其中一些調後來加疊為雙調。
2、 樂曲兩段而成一調的稱雙調。雙調是詞曲的基本形式。前後兩段相互對稱或對比。前段稱上片或前闋,後段則是下片或後闋。樂終曰闋,一闋就是一遍。上下前後之分依樂段,而與詞義無關。下為雙調詞中的一些術語:
重頭曲:雙調詞上下片完全相同,依原曲重奏一遍。其中上下片首句相同的就是重頭曲。
大頭曲:雙調詞前後段不同(大都為慢曲),前段短,後段長,前段可以視作後段的頭。
換頭:雙調詞如果前後段首句不同,那麼後段的首句就是換頭。
過遍:雙調詞後段首句稱過遍,即樂曲換了一段之意,起承前啟後的作用。
3、 樂曲三段成一調,謂之三疊。三疊詞分為兩類:一為前兩段相同,稱之為「疊頭曲」,又稱為「雙拽頭」(如水龍吟)。另一類三疊是非疊頭的。柳永的《戚氏》,周邦彥的《蘭陵王》就是這類。
4、 四段成一調的是四疊。吳文英的《鶯啼序》四段二百四十字,是最長的詞調。
二依詞腔押韻詩不論古近體,一般是兩句一韻。詞除了隔句韻外,還出現了韻位或疏或密,甚至疏密相間的方式。密者一句一韻,疏者一均一韻。這種方式因調而異。
柳永的《八聲甘州》就是八小段音樂(八均)組成,壓八韻。斷詞時一段均尾都用句號。非頓句的尾字如果有看似壓韻的字不算入韻位。
押韻還有個選韻的問題。唐近體中押平韻,詞則有平、仄、平仄通押、三聲互押、入聲獨押與中間轉韻多種方式。多數詞調有具體規定。
詞依曲定體,因此韻位的規定比近體詩復雜。但因為詞韻分合比詩韻廣,詞要應歌,所以要求接近口語,就不能死守所謂的官韻。三聲通葉、入派三聲,甚至可以用方言壓韻。這是與詩韻相比重大進步之處。
❼ 都有哪些樂志記載了我國傳統音樂
各志所載史料,常可互相對照、互為補充,是研究中國各民族傳統音樂歷史的重要資料來源。如:《漢書·禮樂志》,所記「郊祀歌」、「房中樂」、「樂府」等,它志少有涉及,為研究西漢音樂的難得史料;《宋書·樂志》,除記載統治階級關於歌舞的各項措施和《雅》、《頌》之類作品,以及魏晉至劉宋朝廷祠祀、禮儀音樂舞蹈的沿革、制度、歌詞外,還兼記民間謠謳、漢世相和十三曲、清商三調、大麴、鼓吹鐃歌、雜技百戲、古樂器和新樂器等,內容頗詳,史料價值較高;《隋書·音樂志》,關於蘇祗婆五旦七調、八音之樂、隋七部樂的記載,他書不見,材料彌足珍貴;《新唐書·禮樂志》,在史料內容上較《舊唐書·音樂志》更為豐富,不僅可彌補其不足,並可與之互為對照;《宋史·樂志》,記錄有大量散失的宋人樂書佚文,材料難得;《遼史·樂志》、《金史·樂志》、《元史·禮樂志》等,則實錄有契丹、女真、蒙古等少數民族宮廷音樂和民間音樂,對研究北方民族音樂歷史和各民族音樂交流歷史,均有重要學術價值。
❽ 中音史 名詞解釋--五旦七調
古龜茲樂的一種宮調體系。
五旦,古代西域曲調的五韻,七調是琵琶七調,娑陀力(Sadharita,宮調)、雞識(Kaisika,商調)、沙識(Sadja,角調)、沙侯加濫(Sadja-grama,變徵調)、沙臘(Sadava,徵調)、般瞻(Pancama,羽調)、俟利箑(Risabha,變宮調)。
(8)五旦七調的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龜茲樂的歷史:
前秦建元十八年(382年)苻堅之大將呂光滅龜茲,將龜茲樂帶到涼州。呂光亡後,龜茲樂分散。後魏平定中原,重新獲得龜茲樂。
南北朝北周周武帝時有龜茲人蘇祗婆,從突厥皇後入國,善胡琵琶,其所奏琵琶樂有七聲:宮聲、南呂聲、角聲、變徵聲、徵聲、羽聲、變宮聲。
隋文帝開皇初(581年)定令置《七部樂》:《國伎》、《清商伎》、《高麗伎》、《天竺伎》、《安國伎》、《龜茲伎》、《文康伎》。開皇中(590年),龜茲樂器大盛於朝野。當時著名樂師有曹妙達、王長通、李士衡、郭金樂、安進貴等人,精通龜茲弦樂、管樂,新聲奇變,公王之間,爭相慕尚。
隋大業中(611年)隋煬帝定《九部樂》:《清樂》、《西涼樂》、《龜茲樂》、《天竺樂》、《康國樂》、《疏勒樂》、《安國樂》、《高麗樂》、《禮畢樂》。
❾ 中國歷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樂志
中國「二十四史」典籍中,自《史記》起,大部分都有關於音樂的專門記述。《史記》有《樂書》,其餘或稱《樂志》,或稱《音樂志》,或結合禮敘述而稱為《禮樂志》。各代樂志除客觀記述前代音樂理論、音樂沿革、禮儀宗廟音樂種類、樂舞作品之外,亦各有側重地突出當朝音樂存見狀況。各志所載史料,常可互相對照、互為補充,是研究中國各民族傳統音樂歷史的重要資料來源。如:《漢書·禮樂志》,所記「郊祀歌」、「房中樂」、「樂府」等,它志少有涉及,為研究西漢音樂的難得史料;《宋書·樂志》,除記載統治階級關於歌舞的各項措施和《雅》、《頌》之類作品,以及魏晉至劉宋朝廷祠祀、禮儀音樂舞蹈的沿革、制度、歌詞外,還兼記民間謠謳、漢世相和十三曲、清商三調、大麴、鼓吹鐃歌、雜技百戲、古樂器和新樂器等,內容頗詳,史料價值較高;《隋書·音樂志》,關於蘇祗婆五旦七調、八音之樂、隋七部樂的記載,他書不見,材料彌足珍貴;《新唐書·禮樂志》,在史料內容上較《舊唐書·音樂志》更為豐富,不僅可彌補其不足,並可與之互為對照;《宋史·樂志》,記錄有大量散失的宋人樂書佚文,材料難得;《遼史·樂志》、《金史·樂志》、《元史·禮樂志》等,則實錄有契丹、女真、蒙古等少數民族宮廷音樂和民間音樂,對研究北方民族音樂歷史和各民族音樂交流歷史,均有重要學術價值。
❿ 各志所載史料怎麼互相對照
各志所載史料,常可互相對照、互為補充,是研究中國各民族傳統音樂歷史的重要資料來源。如:《漢書•禮樂志》,所記「郊祀歌」、「房中樂」、「樂府」等,它志少有涉及,為研究西漢音樂的難得史料;《宋書•樂志》,除記載統治階級關於歌舞的各項措施和《雅》、《頌》之類作品,以及魏晉至劉宋朝廷祠祀、禮儀音樂舞蹈的沿革、制度、歌詞外,還兼記民間謠謳、漢世相和十三曲、清商三調、大麴、鼓吹鐃歌、雜技百戲、古樂器和新樂器等,內容頗詳,史料價值較高;《隋書•音樂志》,關於蘇祗婆五旦七調、八音之樂、隋七部樂的記載,他書不見,材料彌足珍貴;《新唐書•禮樂志》,在史料內容上較《舊唐書•音樂志》更為豐富,不僅可彌補其不足,並可與之互為對照;《宋史•樂志》,記錄有大量散失的宋人樂書佚文,材料難得;《遼史•樂志》、《金史•樂志》、《元史•禮樂志》等,則實錄有契丹、女真、蒙古等少數民族宮廷音樂和民間音樂,對研究北方民族音樂歷史和各民族音樂交流歷史,均有重要學術價值。